福建南平凶杀事件续:犯罪嫌疑人已批准逮捕
2010年03月25日 20:07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南平3月25日电 (詹托荣)福建南平市政府25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南平市延平区“3·23”恶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郑民生批准逮捕。

南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廖廷清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对“3·23”恶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郑民生向检察机关提出批准逮捕。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郑民生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之规定,检察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郑民生批准逮捕。

另据南平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此起恶性杀人案件8名死者抚恤金具体金额,当地政府正在和死者家属协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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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詹托荣   编辑: 宋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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