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艳日记”究竟告诉了我们什么
2010年03月03日 11:58解放牛网 新闻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拜网络所赐,几乎所有的人,只要他愿意,都能轻松地找到一名叫做韩峰的官员写下的私密日记,逐字逐句地欣赏之,析读之。大抵由于日记主人“很黄很腐败”的非正义,我们围观他人隐私的畸形正义感也就空前高涨。

连日来,广西来宾市原烟草专卖局局长韩峰的“香艳日记”在一些网络社区论坛广泛热播,引起网友疯狂围观。这些日记内容简短,颇似时下流行的微博,不过内容却“很黄很腐败”。日记中,这位局长详细记录了自己每天的工作和生活状态,除了上班和陪家人外,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喝酒、玩女人、收人钱财。广西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3月1日晚间向媒体承认,“根据初查情况判断,‘局长日记’的内容不是空穴来风”,并透露韩峰目前已被停职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可能涉及违法违纪问题正式调查。

我对相关部门的这一明确回应充满狐疑。众所周知,除了一些为着公开发表的日记之外,公民的日记乃绝对个人隐私,不论发帖人出于何种目的,这种未经授权在网上公开他人日记的行为,都是一种侵权。何况,因为帖子未作任何技术处理,对日记中涉及的数名女当事人一并公开,同样构成对这些女性的伤害——她们不仅有姓有名,还有家庭住址。这都是一些基本的法治意识,纪检监察部门不可能没有。但为什么他们对此种侵权行为不置一辞,甚至在内容真假与否都还未全然核实的情况下,率然表示“不是空穴来风”,并对当事人进行停职审查?

我当然不是要替贪官叫屈。但我不能确定的是,会不会有一天,我们将在网络上看到大量根据公民某些日常行为杜撰出的各种日记。因为很显然,在韩峰“香艳日记”事件上,相关部门不仅没有勇气来表达对一些侵权做法的明确立场,而且也在客观上以实际行动对这种行为给予了鼓励。在司法领域有一个术语叫做“非法取证”,相关法规也明确“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网帖自然不是司法证据,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一本非正当途径曝光的日记而启动的审查,无疑是将其视为一种可以立案的证据,进而助长某种网络暴力。

但如果纪检监察部门不介入,情形又当如何?毫无疑问的是,它将使这些部门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明明官员的“香艳日记”是一封举报信,是一篇招供状,纪检监察部门却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无疑就是一种不作为,就是对于腐败的纵容与默许。因此或许只有一个解释,当“香艳日记”已经引起观者如堵、舆情沸扬之时,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为了尽快平息舆论,在明知日记来源不正当且未经全部核实的情况下,对“日记主人”做出了轻率的“判断”,以及雷厉风行的停职审查决定。

就是这样,发帖人用那样一篇至今仍真假难辨的“香艳日记”,绑架了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使之进入一个进退失据的两难窘境。而事实上,即使是他们的介入行动获得了一部分网民的认同,他们也不得不面临进一步的质疑,那就是这个局长看起来已是如此淫乱与腐败,为什么相关部门在此前都没能及时查处?因为毕竟,不是每一个官员都能养成像韩局长那样记日记的好习惯,所以,“靠日记反腐”只能是反腐斗争的一次意外战果。

在历经“艳照门”、“兽兽门”之后,我们不希望看到一个对他人隐私围观起哄、津津乐道的社会场景。而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反思的是,反腐已经很多年,为什么对官员负有监管之责的相关部门,仍旧不断被人们绑架着尽职?这里所谓的“绑架”,正是指监管者的被动情形。因为只有当一种正当的监督途径无法对官员进行及时有效监管之时,民众才会通过一些非常规甚至非法的手段,来对相关部门实施“绑架”或倒逼,以期兑现某种程度的正义。周久耕事件如此,“香艳日记”事件亦如此。但,这显然不是一种值得信赖的监察与反腐机制。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士)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杨耕身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