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尸人谈“见钱捞人”:不知道他们是英雄
2009年11月05日 14:50新华网-中国新闻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学生们是很纯真的,直到遗体被打捞上来,他们才真正绝望。”王珏说,当时,冬泳队里的队医还走过去轻轻转了转陈及时的手臂,已然僵硬。尽管如此,难以接受现实的大学生们,还是簇拥着医护人员将他送上救护车,驶向医院。

随后是何东旭。再往后是打捞中止。陈波发话:钱不够,交足三人的钱,才捞剩下的一个。

“这就像买口香糖。你去买口香糖,是不是要出钱呢?你不能说不给钱吧?”陈波的雇主——荆州市八凌打捞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兼经理夏兵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在市工商局查到的相关资料,八凌打捞公司于2008年6月23日在工商局注册成立,是工商局登记在册的唯一一家打捞公司,在荆州市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在申请成立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该公司申请人在经营范围一栏填到:

“主营:长江流域人员死亡打捞……兼营:承接各种中小型船只式汽车及鱼(应为“渔”,当事人写为“鱼”)业打捞物品。”

但由于工商部门的相关条例缺乏对打捞尸体的业务描述,最终,按照《沉船沉物打捞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荆州市工商局注册分局核定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沉船、沉物的打捞(凭有效资质证经营)”,这一核定,也在八凌打捞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明确标出。

而至于打捞尸体是否包括在“沉船、沉物的打捞”经营范围内,由于缺乏相关明确规定,市工商局也暂时无法给出明确答复。

夏兵说,事发当天,他并不在荆州。陈波收钱捞尸的时候,也并不知道三个大学生是因救人溺水的英雄。但陈波在事后将事情汇报给了他。“如果当时知道他是英雄,我们把收的钱当场捐出来,不是名利双收吗?你说是不是?”夏兵说,“我们走错这步棋。等我们把钱收完了,别人再说他是英雄,我们也来不及了。舆论啊。”

至于众口一词的“不给钱不捞人”的说法,夏兵也坚称:人打捞完后,才给的钱。不存在先给钱的谣言。按照公司常规经营思路,做完三笔业务,公司收取36000元。

不论事实如何,这家在注册成立之后便再未参与2009年年检的公司,交上的2008年年检报告中,填写全年销售(营业)收入15500元,全年利润总额964.58元。

荆州外宣办熊主任告诉媒体,相关部门已在着手调查收钱捞尸之事,不过由于目前并没有法律与相关条例规定打捞尸体收钱违法,所以就算查出结果,处罚也不现实。

方钊的遗体最后一个被捞上来,有人看了看手表:6点整。夜幕已经降临。人群围住出事的江滩,媒体也相继赶到,一切都笼罩在黑色里。

江面上,陈及时跳下的那家游船饭店的霓虹灯亮起,本名“蓝色家园”的饭馆,因为“蓝”字上半部灯管坏掉,只剩下一竖,加上亮起来的“皿”,组成一个“血”字。大红的霓虹灯亮起来,在漆黑的江面闪烁。

责任无法追查到底

从最初的两个小孩落水,到学生救起孩子,再到冬泳队救起学生,整个过程也不过10余分钟。待到江面再次恢复平静,公安、消防、海事、医疗等相关人员也陆续到达,但已于事无补。

事后,大学生与冬泳队员都表示,拨打110报警电话后,不到10分钟,警车和救护车就赶到了现场,消防队员随后赶到,随后是海事部门海巡艇。这些时间,均在各部门的规定反应时间内。

但对于溺水的黄金救援时间——5至7分钟,这样的速度还是太慢了。据宝塔湾冬泳队队长王珏介绍,每天都在宝塔湾活动的冬泳队队员,自成立6年来已先后救起100多人。“我可以说,每一次宝塔湾有人溺水,基本都是靠我们队员救。”

公安、海事各部门到达时,水面上已没了动静。消防人员因为没有潜水衣等救援设备,只能在腰上捆了绳子下水试探,甫一入水,绳子便被漩涡状水流卷住缠绕在消防队员腿上,将他绊倒在水里,营救人员只得无奈退回。

海事部门于事发近20分钟后接警,海巡艇从2.3公里之外的码头出发,起锚,加速,以26公里的极速航行,仍用了近十分钟到达事发地。此时江面上早已没了人影,而海巡艇上也无打捞装备。巡艇试图在宝塔湾靠岸,却因吃水太深,无法接近岸边。

荆州海事局新闻发言人熊新文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海事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船只相关交通事故,对于个人溺水这种非交通水上事故,尽管不在海事的职能管辖中,但按照惯例,只要接警,海事都会派船出救。

根据荆州海事局整理出的一份救援记录,从2007年3月9日到2009年10月3日间,近两年半的时间内,市海事局共接到落水、跳江等报警40余次,成功救起15人。“我们对溺水人员的唯一要求是他能够漂在水上。”熊新文介绍到,每次接警,海事局都会出警,到了溺水人员附近,下抛救生圈或救援人员施救。

但是,海事局的海巡艇上,并不具备打捞设施,也无专业人员。所以,一旦溺水人员已经沉入水面之下,海事局便无从搜救,无法打捞。熊新文说,尽管对于这种职责外的非交通水上事故,海事局只要接警都会出动,但到了打捞阶段,实在无能为力。

就在不久前,海事局的一位监督员不慎落水,沉入江中,海事局也无法打捞,当时,他们请了市里的打捞队,花了半天工夫,都没能将遗体打捞上来。但是打捞费用却分文不少。两天后,该溺水人员的遗体自行漂浮上水面,海巡舰才发现了他,将其捞起。

对于当时到场的海事船只和公安人员,学生及围观群众颇有微辞,认为政府部门未能尽到救援及打捞职责。据《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关于溺水人员的救援与打捞工作,在我国各地执行情况各不相同。

按照一位水上派出所指导员的话说,在有水上派出所的地方,其负责承担起河流溺水人员救援与打捞工作,即使不一定下水救援,也得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施救。这一说法得到了多家水上派出所的证实。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对溺水人员的施救与打捞,浙江省桐庐县水上派出所会出警,负责协调当地专门的水上搜救队施救;而上海市杨浦水上派出所在相同情况下,则负责自行救人,也有专门的救援人员及相关工具设施。

在这次事发地3公里外的江堤上,是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此前,据该所所长王玉秀对媒体介绍,该所主要职责是巡逻治安,本身没有专门的搜救人员。这家派出所警员一共7人,而事发当天,警员正好在其他江段巡逻,未能及时防止悲剧发生。 (王婧、林茵对本文亦有贡献)-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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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严冬雪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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