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德利首度直面媒体 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相信我
2009年12月02日 11:24人民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记者:你有没有跟家里人商量过怎么办?

闫德利:我这些话没有跟爸爸妈妈说过,跟我哥哥都没有说过。

“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记者:你有没有想在网上人家看了以后,人家会以为是真的?你现在坐在我对面,你希望我们传达你的什么声音?

闫德利:我首先希望所有人都相信我。所有的人不管网上的网友还是一些负面报道的人,希望大家相信我。然后还有网上怎么能让他登这些呢?网上怎么可以去传播这些?网站为什么不负责任呢?闫德利仍然对网站充满着不满的情绪,同时她也表示她要保留对网站提起诉讼的权利。

闫德利在访谈中一连串留下了三个疑问?她的疑问也成为“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记者撒贝宁调查报告中的一部分。

公安局副局长也上了“嫖客”名单

——一个不得不澄清的事实

从踏上容城的土地开始,“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记者就能体会到“艾滋女”事情的敏感程度。不仅仅是闫德利,就连承办此案的容城县公安局同样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这种压力体现在他们对外界的谨慎与低调。“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几次联系公安局希望能采访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杨勇猛。但容城县公安局一直没有明确表态。他们的顾虑是什么?他们的压力来自何处呢?

容城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孟贺安接受了采访。但他接受采访的身份并不是公安局副局长,而是“艾滋女”网络事件的受害者,当时孟贺安的电话也在270个号码之中。孟贺安告诉“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记者,他时常被各种各样的电话所骚扰,愤怒的网友在电话中斥责他“嫖客”的身份,正是这些指责让孟贺安失去了经办此案的资格。

他说:“这个案件当中我是一个证人的身份。从我个人来说这肯定是一个冤枉事了。对我是诋毁是诬蔑是诽谤。”

孟贺安觉得自己很委屈,而且内心一直很混乱。让他郁闷的是自己的电话号码能出现在博客中,是由于他曾调解过杨勇猛与闫德利家的纠纷----博客事件之前,杨勇猛因为不满闫德利提出的分手要求,多次到闫德利家闹事。容城公安局也多次调解过他们的纠纷,作为当时的值班局领导,孟贺安将自己的警务通号码告诉了样勇猛。后来孟贺安才知道博客中那些所谓的嫖客电话,都是杨勇猛这样从各处抄录而来。

孟贺安告诉“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记者,他仍保留着追究部分网站和媒体法律责任的权利。始作俑者杨勇猛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到底使用了哪些手段在网络中掀起如此之大的波澜呢?----

路一鸣探访腾讯网 李亚鹏“女友人”现身说法

“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论坛主持人把这样的一个问题提给了现场的观众,论坛在场观众多数认为网站应该有相应的责任,他们的理由如下:

网站对于这个信息筛选应该起到一个监督这样的责任,因为比如“艾滋女”这样的一些名词,对社会来说并不是很好的导向性的一个词语。还有观众提出,网站对于涉及个人隐私问题一定要查清楚。观众的当场表态,无疑给了论坛现场几位网站负责人不小的压力,他们又如何看待网站的相关责任问题的呢?

人民网要闻部副主任何晶茹说:“我们一直都在说网络是一个双刃剑,你用好了可以放大我们的观点,包括像网友的渠道。我们搭建一个非常好的平台。用不好的时候就会出现一系列的像例如“艾滋女”这样的事情。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把板子单独的打在网站上或者打在网友上或者打在我们监管机构上可能都是不准确的。”

网易市场合作部的总经理刘有才先生说:“网站是一个公共的平台它是基于技术构建的,那么在上面发布的信息如果网站负责,要求网站梳理每一条信息的话,网站是没有这个能力的。”

腾讯的新闻中心总监李玉宵则认为,“网络它是工具,网站是工具的生产商和运行商,它负责的是要把这工具做好,使用工具的人觉得非常舒服,愿意来用。说到的责任,应该是工具的使用者,比如说写博客的博主,他发表言论的时候要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负责。”

带着这样的矛盾和争议,“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的记者路一鸣和行动嘉宾李亚鹏共同探访了腾讯的技术后台,为大家解密网络信息的筛选过程。

记者路一鸣了解到,面对海量信息,网站有专门的程序和人工两道屏障,但是真能百分之百地屏蔽掉所有 不良信息吗?腾讯副总裁郭凯天说难度很大,他介绍说最初腾讯从美国引进图片识别的技术,应用以后就会发现系统根据色彩线条来判断出皮肤裸露程度,然后来判断是不是色情图片和信息,它能判断的就过滤掉,结果最早出现的大批的图片是面部大头照。这些需要软件的不断完善。人工的审核这个相对来说控制的严一些,但是问题是每天六万张累计量会非常大。全靠人工也是不现实的。

而李亚鹏则向网站的编辑提出一个小小的私人请求。原来在前些天,包括腾讯在内的各大门户网站出现一个娱乐头条,名为《李亚鹏和女友人夜宿酒店》。李亚鹏解释,所谓女友人不过是公司的一位员工,名叫袁苑。李亚鹏说:“今天袁苑也在现场,希望腾讯能帮助自己删除那篇文章,替自己做一个澄清”。通过一天的参观,李亚鹏切实体会到网站处理信息的压力。他告诉路一鸣,其实类似的事情他时有经历。面对网络扑面而来的各种说法,现在他已经无法再去一一的应对。言语之间流露出自己的无奈。

海量信息面前,网站也有自己的难处----程序不是万能的,不多的员工每天还要应对海量的信息。“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的记者路一鸣说出了自己的感受:我们也能感觉得到仅靠技术的手段和人工的筛选是没有办法百分之百地过滤掉所有不良的信息的,恐怕还得依靠网友们在上网时候对自己行为的自律和自觉,以及法律规范的调整。

现场连线,《侵权责任法》草案起草人在线答疑

对于网络侵权造成的伤害的预防和解决,更多的人寄望于法律规范的调整。“cctv-12法律服务动车行”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正在讨论的过程当中,这部法律的出台或许会改变目前法律对于网络侵权事件的调整方式,论坛现场连线了《侵权责任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的杨立新教授,他透露了《侵权责任法》草案当中关于网络侵权的核心内容。

杨立新说:可以概括成两个规则:一个规则叫“明知”规则,第二个规则叫“提示”规则。

明知规则是指网站对于已经发的言论,明知构成侵权的时候,网站要采取措施删除屏蔽,如果没有及时采取这种措施,网站就要承担责任。

提示规则是说,网站上发布这些信息都是海量的,事先要一个一个的去审查可能做不到,更多的是事后的审查,我们就把这一部分概括成提示的规则。比方说有人觉得网上信息侵害到他个人权利,他向网站做了个提示,说这个是侵权,你应该采取办法删除。在提示以后网站没有采取必要的屏蔽删除措施的,网站就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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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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