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亿人农民的漫漫求医路
2010年04月01日 15:06法律与生活 】 【打印共有评论0

分管医保工作的华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洪君介绍,在一个保险有限期内,基本医保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提高到去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在成都区域内,最高报销数额,可达到8万元”。

有一个村,整体生活比较困难,有的年轻人,仗着身体好,就是不参加医保,其他人积极性也不高。2009年8月,该村一位23岁的小伙子,得了淋巴癌,在成都肿瘤医院治疗,花了好几万元钱,也没有治好,住院3个月后病逝。因为没有参加医保,一分钱也没有报销。该村居民对小伙子的病逝极为震惊,纷纷主动参加了医保。

2010年,双流县取消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定额补助,增加了门诊医疗待遇,“就是说,在不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双流县辖区内的参保人员可以按规定报销门诊费用”,刘宗琴说,“这样下来,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为个人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累计不超过200元”。刘宗琴算了一笔账,一位农民每年缴费100元,但门诊费可以报200元,再加上20元卡里的钱,“这样等于花了100元,却赚了120元”,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农村居民,如果没有医保,“很恼火噻”,而这个交100元赚120元的算法,让不少人觉得,“医保挺合算的”。

华阳街道办事处辖28个社区12万多人,其中城镇居民7万多人、农村居民4万多人。周洪君说,“华阳地区99.5%的城乡居民都参加了医保”。

尽管如此,外出务工人员异地就医难,“仍然是一个棘手问题”,刘宗琴说,他们在外地打工,在外地看病,“却很难报销”,当地办医保卡,只能在当地报销。不仅外出务工者报销难,“就是临时到外地,突然发病,需要住院治疗的,也很麻烦”。

华阳办事处骑龙社区60岁的贺仲科,到海南娃娃家串亲戚,突然发病,住院一个多月,把医疗票子寄回华阳,“一年多也报不了”。

周洪君介绍,在四川省以外的地方看病,也可以报销,“但必须提前联系好”。刘宗琴说,这样的情况,手续相当烦琐。

外出务工者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如何解决外出务工者就地报销等问题……这些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个个难题,不仅困惑着外出务工者,也困惑着刘宗琴等基层医保工作者。

采访结束后,回到家中,我一直在想,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在逐渐加快,城乡差别也越来越小,农民也大批量地涌入城市。但是,由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滞后,农民身份很难从真正意义上摆脱那个“农”字。除了成都等地区,其他省份和地区的农民,身份依然还是“农民”。 这就决定了那些涌入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在医保这个福利性政策中的尴尬角色——在城市工作、生活,却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福利;是农民身份,却又因为在城市工作、生活,农村的一些福利政策,很难或者很少享受到,有的甚至放弃了……凡此种种,不能不说是某些体制性问题的悲哀,由此,也形成外出务工者的心中之痛。

唯有农民的身份和其所处环境完全一致,才可能真真正正、完完全全地享受到他们应该享受到的一切福利。和这些农民工一样,我也期待着这个时代的到来!

为报30元,路费花60

本刊记者/孙欣 发自陕西

婆婆一家住在陕西洛南县,这里虽然是贫困地区,但“新农合”一直做得不错。不仅因为跟干部的政绩挂钩而使得他们积极性颇高,大多数村庄还包了村民一年10元的参合金。“在镇医院看病能报90%”,婆婆对这点非常满意。

但是随着婆婆、公公搬到西安的小叔子家生活后,烦恼也来了。因为根据当地“新农合”规定,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少,本县之外的外地医院如果没有转院证明,仅报30%,出省的干脆不予报销。这也就意味着,两位老人的医药费成了大问题。

公公给我讲了小笑话:年前,他拿着婆婆看病的1000多元回洛南报销。西安到洛南的车票钱是60元,可是医药费在扣除自费按照比例报销后,拿到手的钱仅30多元。

笑容背后,我看到的是两位老人的担忧:年龄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不好,医药费将是压在儿女头上的一座大山呀。

公公介绍,跟他们一样随儿女去外地的老人数量很多,还有一大批去外地打工的,他们的医疗费如何解决,目前“新农合”中没有涉及。他们盼望着,在不久的将来可以给这些漂着的人找到站立的平台。

编后:

2010年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时说,对“医改”这项政府的重要任务,最主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谁来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二是谁来使群众能够看得起病、看好病。

温总理说:“在这两个问题当中,我们做了五项工作。第一,建立广覆盖的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大约覆盖农村人口8.2亿,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加在一起,大概覆盖4亿人口,加起来是12.2亿。也就是说,中国的绝大多数人都已经有了医疗保险。当然,必须指出,我们的保险水平还很低。”

卫生部部长陈竺告诉温总理,解决大病统筹问题,如果能够达到每人每年300元的筹资标准,基本上就够用了。总理要求他“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能够做到”。

何为“新农合”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政府曾在全国推行农业与乡村集体共同出资、农民之间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这一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受到世界卫生组织推崇的制度,为农村医疗合作制度。

为了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02年10月,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到2010年,这一制度要基本覆盖全体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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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秀平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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