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改,为何如此之难?
2008年12月29日 11:03南方新闻网 】 【打印

2007 医改转折年

国家重新审视当年“将包袱甩给市场”的医改方向,酝酿医改新方案过程中政府主导派和市场主导派发生激烈论战

2007年前后,医患关系非常紧张,深圳、镇江等地先后出现医护人员佩戴头盔上班的景象。

图为2006年底,深圳一家医院医护人员戴着钢盔上班。本报记者陈以怀摄

医生和病人应该是共同对付疾病的战友,单纯以损害一方的利益来扩大另一方的利益,都会适得其反、两败俱伤。

———“医生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博客名)

1993年5月,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殷大奎明确表示反对医疗服务市场化。他说:医疗服务若成为开放的市场,将导致医生为所欲为,而且是赚钱的就多做,不赚钱的就少做或不做。医疗改革要大胆,也要慎重。殷大奎的表态在当时被认为是“思想保守,反对改革”。

郑筱萸的罪与罚

该案将医药监管改革推向前台,掀起社会各界对于医疗改革的新一轮思考

这一年7月10日,在位于京郊的秦城监狱,郑筱萸62岁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他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注射死刑,罪名是“受贿”和“玩忽职守”。

这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首任局长,是改革开放30年来,第4位因为腐败犯罪被处以死刑的副部级以上官员。前3位分别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和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

处决郑筱萸案的判决,体现了党和政府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分子的坚强决心和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及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关心。在郑筱萸被执行死刑半年前的1月24日,温家宝曾就此案专门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将郑筱萸案定性为“一起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认为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案件造成的危害极大,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会议一方面对进一步查处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另一方面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政府廉政建设作出了部署。

郑案处理过程再次证明了一个涂抹中国特色的改革逻辑———任何一次体制变革,都必须辅以指向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然而境外媒体围绕此案进行的解读,与执政党整肃吏治的决心和措施无关。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说:判处郑筱萸死刑,“是迄今为止中国政府最为果断的决策,以回应国内外就中国食品药品质量问题日益产生的不安情绪。”

这一年3月,美国发生宠物食品污染事件,那些狗粮、猫粮的原料含有三聚氰胺,分别来自位于中国山东和江苏的两家公司。两个月后,《纽约时报》曝出巴拿马有毒糖浆致死事件,当地药厂使用的冒牌甘油中含有二甘醇,来自江苏泰兴一家小厂。没过多久,中国生产的牙膏也被检出二甘醇成分,美国、新加坡和日本相继作出停用、停售中国牙膏的决定。

接二连三发生的安全事件,使2007年成为“中国制造”迎战信任危机的一年。

中山大学教授郭巍青分析说,置身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中国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球风险社会中的核心标靶之一,中国政府必须面向世界证明加强监管的能力和决心。

在位7年、推崇西方社会先进的治理经验、并将GMP认证体制引入中国的郑筱萸,偏偏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漠然。

在这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览”中,人们只是看到郑筱萸在《悔过书》中重复被其他贪官提到过多次的套话:“党和人民培养了我,信任了我,把我放到这样重要的岗位上,而我却辜负了党的培养,思想上放松了要求,犯了罪,对此自己后悔莫及”。

在国内,郑筱萸案掀起社会各界对于医疗改革的新一轮思考。

通常所说的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包括医疗保险改革,医药生产、流通、监管体制改革,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四大部分。郑筱萸落马,将医药监管改革推向了前台。但事实上,围绕整个医改进行的讨论从它起步那天就开始了,并且每隔几年就出现一次“井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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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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