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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中的律师群像
2008年11月17日 16:52南都周刊 】 【打印

此番李劲松率众南下,贴身肉搏招法又层出不穷:

9月8日,北京瑞风律所的李方平律师去朝阳法院起诉杨佳母亲辖区的大屯派出所对杨母失踪案行政不作为;

9月14日,李劲松向上海市公安局张学兵局长投诉“上海市看守所一位公然宣称自己不懂法律的警察”;

9月19日,李劲松打110投诉上海市看守所警察拒绝律师会见杨佳;

10月12日,忆通所律师程海向上海市高级法院、上海市检察院投诉杨佳案二审主审法官徐伟。

这种技法甚至被上海律师学将过去。9月18日,陪同李劲松、李和平等一起去看守所会见杨佳遇阻的上海律师李天天,发动了一场对警察的心理攻势。

“我乘机想试着能不能策反一下他。我说陈警官,男人当警察其实都有想当英雄的情结,你一定是领导让你这样做的,你这么年轻精神,咋能不知道法律的规定呢?你让我们见见杨佳吧,领导坏的决定你可以装没听到,今天阳奉阴违一次有什么?律师法是人大常委通过的基本法,你们领导也敢随便违背,这样的领导值得你尊重吗?倒戈帮我们吧,帮我们就是帮正义,帮法律。想想你们死去的6个同行多可怜,看在中国几百万警察的安全的份上,今天就让我们见见杨佳吧……”

“骂人必须要有技巧。”李天天承认,此举也许犯了忌讳,但“州官都放火了,百姓还不能点灯吗?他们都已严重违法了,我们还不能骂一骂吗?”

李劲松笑称李天天经此一役,使命完成了,接下来她的任务就是在当地找一个能接替她的律师。在李劲松看来,所谓贴身肉搏,必须是要善用并用尽体制提供的合法性资源。

上海律师斯伟江在博客里感叹,这些北京来的律师们,个个都是活雷锋,个个都是行为艺术家。

这种行为艺术的最高潮,是李劲松代理杨福生状告上海律师翟建。

风口浪尖

作为杨佳案二审辩护律师之一,翟建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但他没有想到居然会被杨福生告上法庭。

杨福生的诉状指称翟建曾对媒体宣称杨福生感谢他的二审辩护,此言不实。记者调查表明,在争议的事实部分,其实双方都无异议,不过是各自解读不同而已。

但这次起诉法院并没有立案,无疾而终的兴讼背后,争议其实是翟建在二审法庭上的辩护是否尽职尽责,是否避重就轻。

11月3日,在检察官董明亮去华政开讲座的两天前,翟建也在准备当天晚上在复旦大学江湾校区的一场讲座,内容也是杨佳案。在他的办公室里,翟建随手翻开他的新著《生死之辩》,序中云:“寻求中国法治进步的路径,肇始于两端:一为理想主义的立标,揭社会之病灶,行破旧立新之途;另一为现实主义的 改良,克旧制之弊,行渐进嬗变之道。”

翟建自认为自己显然是后者。“作为一名专业的刑辩律师,(我)对理想主义的宏大叙述不感兴趣,也无意对现行法律系统进行浪漫的批判,把对中国法治进步的希望寄于可操作的层面上,以个案的积累,孜孜以求,锲而不舍,(以)达到正义启蒙、法律进步之效。”序中这样写道。

为这本书作序的,是他的同学兼同事陆建承。在陆看来,翟建“如有担当,不会是法国大革命中街角的斗士,更像英国议会里喋喋不休的议员。”

翟建认为,现在如杨母确有精神病,证明他为杨佳做的辩护思路是对的。何况接案之时,他立即表态要赴京和李劲松、李和平等会面共商案情,遗憾的是此后大家错过了会面机会。但彼此方式方法不同,各人有各人的方式。“你们不就是希望我申请证人到庭,给政府一个难堪吗?我不想这么做!”

而被他觉得冒犯了的李劲松毫不讳言,自己对翟建本人无任何私怨,“打他就是为了打杨佳案背后司法体制的不公和不义,谁挡了我这个路,对不起,我就要打谁!”

杨福生则称翟建“应该受得起这个官司”,“你在这个位置上,就要负得起这个责任。”

李劲松的同事刘晓原直言不讳,并不主张状告翟建,理由是“这种做法并不利于律师职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

另一个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是杨佳案的一审辩护律师谢有明。对李劲松等北京律师的指控,和翟建不一样,谢始终没公开回应过。

翟建坦承北京律师这么做不够厚道:“谢这么做,当然有他的苦衷。你们明明知道他面临一个两难选择,要么说出杨母去向,要么承认授权委托书为假。”

谢所在的上海之江律所是一个不到10名专职律师的小所,在长安路一个老小区里的单元房里办公。之江所的王伟和律师表示,谢有明近段不在上海,出差去了,电话由他代为接听。一切情况弄不清楚。

“有些话用不着多说,应该大家都知道。杨佳母亲现在已经出现,就能说明问题了,那些被绑架的谣言就不攻自破了。给被告辩护就好比医生给病人看病,是应尽的职责,无法避免。你们媒体作为党的喉舌,应该客观公正。”王伟和说。

11月5日的讲座中,上海检察二分院公诉处长董明亮详细讲述了谢有明介入杨案的缘由。董认为,杨佳可能是香港警匪片看多了,所以被抓获时要求见律师,否则不说话,侦查方为了将审讯进行下去,不得不赶紧给杨请律师,“后来介入的闸北区检察官也跟着掺和,满足了杨佳的要求,引起了后面一系列的麻烦事。时任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轮值的律师是谢有明,于是阴差阳错介入此案,后来引起争议被骂得狗血淋头。”

董反思侦查过程,认为办案警察还是传统观念起作用,老担心“就是不开口、神仙难下手”,其实杨佳案零口供也足可定案,“这种案件不开口更好”。董感叹这个案件的侦查员应该到大学补程序法的课。

在回答听众提出的杨佳母亲离奇失踪案疑问时,董明亮坦承,“我们办的是杨佳故意杀人案,杨佳母亲不在上海,也与本案无关,我们既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更没有权力关心杨佳母亲去了哪里。所以谁要问我们,我的回答是,我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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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扉客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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