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事件当事少女李树芬三次尸检内幕
2008年07月09日 10:11中国新闻周刊 】 【打印

检查完尸表,王代兴在死者胸腹部划了一个很大的T字形切口,开始解剖。这个切口上至第二肋骨,下至下腹部。

死者肺膨大了,呈暗红色,表面有淡红色的血斑块。在肺里法医发现了水气泡,切开后,有带泥浆的液体留出。同时肿大的还有肝脏。王代兴说,这些都与溺水窒息死亡相吻合。

为了检查死者死亡前是否中毒,他打开了死者的胃。里面有大约200克未消化完的米饭、白菜和豆腐。

“有敌敌畏吗?”解剖胃时有家属问。

“敌敌畏有臭味,谁会喝?”王代兴说。

王代兴还切下了死者的胃,以及50克肝、100克肺。“胃和肝主要是用于检测是否中毒,而肺是为了看是不是溺水死亡。”他解释说,“如果是溺水,肺会吸进河水,水中的杂质就会沉淀在肺里。”为此,他们在现场取了500毫升河水做比对。

但由于尸体长时间冷冻僵硬,当晚,没有做下身检查。王代兴让家属切断冰棺的电源,等待解冻。

这一切结束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

次日早,王代兴等人再次来到现场。当天正赶上翁安的赶集日,围观的群众已有五六百人。人群中开始有人讲过激的话,“多是对政府和公安局的不满”。

为了防止意外,王代兴等人在用棉签提取完死者阴道的分泌物后,很快离开。他告诉记者,在检查死者外阴时,“处女膜基本完整”。

26日回到都匀后,王代兴在实验室对阴道分泌物做了检测。但并未发现精斑,网络上风传的“奸杀”被排除了。

在采访王代兴的过程中,记者可以明显地感到他身上的压力。他自称在网上看到很多针对自己的议论,“再干几年,我就退休了,为什么要冒这个风险呢?”

他还把记者拉到办公室外的楼道中,指着墙上挂的各种法医鉴定规章制度说,“我们都是严格按照程序来的,整个过程都不止一个法医,家属也在场现场,还做了记录,照了相。”

经过两次尸检,死者家属接受了溺水死亡的事实,也基本认同排除他杀。但仍认为存在“过失杀人的可能”。他们将这些希望寄托在那些“被取走的器官”上。

7月2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李树芬老家玉华乡雷文村采访她家人时,他们抱怨说“器官取走后,至今还没得到结果”。

死者家属说,当时并不愿意“让他们拿走那些东西”。“我们不懂,(他们)这样要点,那样要点,还把内裤里边中间那些割去了。他们还说如果自己拿去检查,要花两万元钱,我们没钱,只好让他们拿走了”。据贵州媒体报道,2005年,个人申请法医尸检是收费的,仅检测精斑一项就要花费500~1000元。

但王代兴和周芳沁都否认,尸检时提过钱。

“他们既然委托我们做检查,现场没有检查条件,肯定要拿回来。”据王代兴介绍,提取的器官,他已全部交给贵州省公安厅。

第三次:家门口的告别

此后,有关李树芬死亡原因的各种猜疑在瓮安县越传越多。这使得李树芬的家属更加确信“孩子的死另有其因”,并一直拒绝安葬遗体。最终,导致了震惊全国的“6·28”事件。

7月1日,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经过当地政府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地解释,死者家属同意安葬死者,但要求安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

当晚,在西门河岸边停放了十天的李树芬的遗体,由政府连夜护送“回家”。

据当地媒体报道,7月2日上午,由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对李树芬的遗体进行第三次解剖检验。

在两个多小时内,法医专家对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

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见证了解剖检验的全过程,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

专家组成员之一、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王杰副教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专家组中高级别法医有三人,除他之外,还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主任医师杨永刚和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

7月6日,王杰向记者透露,提取的器官正在进行检验,“周末也没停,进度比正常案件快得多”。第3次尸检结果将于7月8日下午或7月9日上午向社会公布。

李秀华曾对记者说,他之所以这样三番五次地要做尸检,“不是为了钱,只想给女儿讨个公道,大家都说是冤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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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如鹏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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