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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盲目追星是极端行为,见不到偶像而要死,就更极端。”专门研究青少年行为的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岳晓东,评论昨日“疯狂粉丝”的行为时说。岳又称,女事主的父母为要达成女儿的愿望,卖屋卖地借贷度日在所不惜,绝对称不上正常,他们一家三口的表现,已达至非理性的地步。
岳晓东指,大部分人年轻时都会有偶像崇拜表现,或对歌唱、明星、球星等迷恋,一般迷恋的年岁由13至17岁,成年以后,迷恋的程度会逐渐降低,至20多30岁阶段,仍会有偶像崇拜这回事,但就转化为倾慕一些对自己事业人生有帮助的名人,例如一些白手兴家的富豪,而倾慕的过程中,当事人会相当理性,绝少会做出诸如为一睹偶像而不要命追车等疯狂行为。
对于有“粉丝”十多年只沉迷一个偶像,且变本加厉至不事生产,岳晓东认为,当事人已将其偶像理想化、浪漫化、绝对化至不能取代的地位,即使有其技艺或外貌更佳的其他偶像出现,当事人仍会坚持他的选择。
对于疯狂“粉丝”的开导,岳晓东指作为家长应将子女对偶像的迷恋,转而导向对偶像的内在特质,例如刘德华最为人欣赏是其勤奋不屈的精神,所以他能得到“世界杰青”等荣耀,故家长就须以这些正面因素去激发其子女,作为成长奋斗的一股推动力,而不是盲目帮助子女去达成见偶像的“梦想”。
心理学家:不获理睬感受伤害
港大赛马会防止自杀研究中心临床心理学家黄蔚澄则指出,类似姓杨女子那种10多年来醉心追星、不事生产的表示,他称之为“die hard fans”,即所谓“死硬派粉丝”,她们以为跟偶像很有缘分,跟偶像很“熟”,几乎天天都要想起偶像才觉安心,问题是一旦有机会跟偶像现场接触,而偶像对她们又不理不睬,她们会觉得受伤害,因而表现愤怒,这种心理状态,其实“上瘾”很深,与“赌瘾”、“毒瘾”的心态很相近,是一种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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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f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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