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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舞蹈学校送未成年女生到杭州做陪酒女
2006年11月22日 06:06投票数: 顶一下  【

如此“做好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是一所经桂林市教育局审批,于1997年成立的民办中等艺术类职业学校。校长助理周珍告诉记者,这所学校80%的学生都来自桂林周边的贫困山村,“她们的家境都很贫困,许多学生都是欠交学费的。我们只有采取实习演出的方式,让学生们赚钱来补交学费。”郭桂生则称,自己组织实习“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的孩子,是在做好事。”他还说,学校招收的不少学生都是他的同乡甚至亲戚,“我怎么会去害她们呢”?

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三年至六年,但多数学生仅上一学期课后,就全部被安排到杭州、广东及当地的演出场所“实习”了。“我们的学生是边打工边上课的,课程由当地的演艺公司组织进行。”周珍说。记者看到,学校出示的该校与杭州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文规定:“实习的内容为舞蹈、现场表演活动及相关剧务工作。实习期间,禁止学生参加一切不健康的带有色情性质的演出和相关活动。”

记者来到这些女生们“实习”过的“后宫”等演艺场所采访时看到,收到花篮的小姐都努力地陪客人喝酒,还与客人搂搂抱抱,有的还抽着烟。记者了解到,这里的“表演者”70%是陕西、山东、广西等地艺校的在校学生。记者在附近其他一些酒吧、夜总会,看到的情景和“后宫”夜总会相差无几。

学生家长周六二气愤地告诉记者:“女儿到杭州后的第5天就打回电话,说老板主要不是叫她们演出,而是陪客人喝酒,当陪酒女。我一听就急了,赶紧跟女儿说:‘这种钱就是给你1万元,你也不能要,马上回家来!’10月24日,女儿终于逃跑回到了家。”

家长李亚卿、莫润连和董开有等也反映,女儿到杭州一个多星期后,就打电话回来诉苦,说她们被骗了。在家长们的强烈要求下,部分女生随后被学校安排送回了桂林。

如此“办学”

与学校签订合同的杭州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当记者根据营业执照注册地调查时,却发现登记的地址是一家银行的办公地点,根本没有该公司。郭桂生承认,自己没有去过这家公司,也没有见过公司的老板,全部过程都是通过学校的毕业生韦乾娜联系的,“我们相信她的人品。”至于学生的实习情况如何,在哪些地方实习,他也不清楚。而一手操办并促成双方签约的韦乾娜也承认,公司的老板是她在工作中认识的好朋友,但她自己也没去过这家公司。

作为领队,韦乾娜负责这些学生平时的起居和排练,同时,她还负责这些学生的实习场所和实习内容。韦乾娜说,在成为这些实习生的领队之前,自己也是在这些演艺场所的舞蹈演员,每个月的收入1200元。但她目前在广西老家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30多万元的房子,在杭州也有通过按揭购买的住房。

记者了解到,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每从学校要走一个学生,要付给学校1500元的“人头费”,学生出来“实习”,要给学校缴纳押金,理由是为了防止学生非正常流失。在杭州的娱乐场所“实习”,每人每晚薪酬100元,公司领队得50元,学校提成25元,学生得剩下的25元。对此,周珍的解释是:“我们是民营学校,国家不给一分钱的,我们只有从学生的实习演出收入中赚钱维持学校的运转。”

桂林市教育局副局长宁小保说,国家允许社会力量开办职业学校,鼓励学习过程中开展实习活动、并提倡半工半读,其本意是为了增加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为今后就业创造条件。然而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整个实习过程没有教师,还把学生实习作为牟利的手段,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目前,此事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11月10日,桂林市派出由市教育局、妇联、市委宣传部组成的调查组前往杭州,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将对演艺场所和演出人员进行稽查。一旦发现类似违规行为,将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决不姑息。(文中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名字均为化名)

新华网(“新华视点”记者张乐、王勉、陈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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