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委书记被指2天住3家宾馆 温州公布处理结果
2010年01月27日 09:50浙江在线 】 【打印共有评论0

浙江在线01月27日讯据《青年时报》报道 昨天有国内媒体报道,有网友发帖:浙江温州瑞安市委书记在杭州开两天会,却开了三家宾馆的发票,最高的一家一天房费1000多元。帖子还附了这三张发票的照片为证,此帖立即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昨天下午,温州网刊登了温州有关部门对此事的调查及处理意见。文中称,根据温州市委领导意见,温州市组成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关于客户名为“蒋珍明”的

三张住宿发票问题

1.省委党校660元发票问题,系2009年11月23日-26日期间,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县(市、区)委书记培训班,其本人费用由省委组织部结算,其驾驶员李某某同期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省委党校招待所B2210房并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李某某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660元(房价为220元/天)。

2.赞成宾馆380元发票问题,系蒋珍明因11月26日下午杭州市区另有公务活动,需晚上才能回瑞安,驾驶员李某某为保证11月26日晚从杭州回瑞安近五小时安全驾驶的需要,从省委党校新校区(余杭区仓前镇)到市区,于11月26日下午2时许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赞成宾馆822房,并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为380元(房费214元,晚餐86元,商场消费80元)。

3.龙禧大酒店1176元发票问题,系11月26日晚9时许大雾封道,无法通过高速公路返回瑞安,蒋珍明及其驾驶员李某某于11月27日零时许返回杭州滨江区并分别以身份证和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市龙禧大酒店,房号分别为1216和1220房,两人共消费1176元(每间房价572元/天),移动通话费2元,方便面消费30元。

二、处理意见

驾驶员李某某行为违反有关财务规定,责令瑞安市委办公室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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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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