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结婚3次离3次 在床上大小便遭嫌露宿街头
2009年11月06日 08:25半岛网-城市信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露宿街头的孙明庆。

11月4日下午,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在连云港路公交站附近有一位老人露宿街头,都好几天了,说是因为家里有个孩子,回不了家。老人言辞躲躲闪闪,前后矛盾,让人匪夷所思。

老人说话前言不搭后语

11月4日,记者来到连云港路公交站,找到了露宿街头的老人。老人头发花白,胡须长长的,正躺在街边一个门头房前的水泥台上打盹。身下铺的被子脏兮兮的,满是灰尘的衣服胡乱堆在脚边,旁边放着一根拐杖。

见记者来了,老人面无表情地坐了起来,指了指身下的棉被让记者坐。记者刚坐下,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让人无法呼吸。经过攀谈得知,老人名叫孙明庆,今年55岁,吃饭喝水都用钱买,花的钱说是亲戚给的,钱花光了就不吃不喝。他说他家在鞍山路7号,问他为什么不回家,说是回不去了,家让老婆卖了,后来又说他是被买房子的人撵出来的。问到家里的人,他说老婆叫赵少容(音),在四方机厂工作,他在化学纤维厂工作,干了30年,一个月前不干的。还说自己结婚晚,有个七八岁的女儿。再问其他情况,回答都是不知道。

听到记者要去自己家里时,孙明庆又改口了,说自己住在鞍山路3号,言辞躲躲闪闪,一会说住二楼,一会说住一楼,后来就说记不清楚了。

亲戚对他很无奈

4日下午,记者来到鞍山路7号的北海社区居委会,慈副主任告诉记者:“他家住鞍山路7号,去年他来办低保的时候,是和他家亲戚宋先生来的。我们只是了解一点大概的情况,至于现在他为什么露宿街头我们也不太了解。”慈副主任还向记者出示了孙明庆的失业证、办理的低保相关材料和离婚调解书等。

为了弄清楚情况,慈副主任将孙明庆的这位亲戚宋光有(化名)叫了过来,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孙明庆的生活经历:“四五年前,他住在鞍山路7号,也叫‘7号大院’,那时候,房子还是他父亲的。后来,房子要拆迁,他们没有要回迁房,而是要了8万块钱现金,钱全都给了孙明庆,结果这钱全都让他挥霍了。钱花完以后,2008年2月份,他在海泊河公园流浪,我女儿出嫁结婚时都没找到他。去年正月初二他来找我了,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先在我家里住了一阵。到了2008年3月份,他开始找工作,先后找过几个工作,都嫌钱少,干不了几天就不干了。后来他去了高密,但没几天又回来了,铺盖也没拿。回来后他就不再找工作了,啥都不干,而且在家里的床上大小便。”

“2008年6月份,我到社区给他办了低保。我和老伴一个月退休金总共2400块钱,我妻子还有癌症,实在照顾不了他了。我们就在外面给他租了个很便宜的房子,但是他搬过去以后,在屋里又是拉,又是尿,房东天天给我打电话,后来就直接把他撵出来了。撵出来后就住到马路上了,都两个月了。”

最后,宋先生无奈地说:“他现在好好的,又不是没有劳动能力,但他就是不想干活。以前他也是有家有室的人,结了三次婚,又离了三次婚,每次都是他对不起人家,他这人年轻的时候很风流。他说的那个七八岁的女儿是他与第一任妻子的孩子,那时候他妻子在四方机厂工作,女儿现在都已经二十五六岁了。对于他,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民政部门说不太好处理

事后,记者联系了四方区民政部门,该部门的安先生告诉记者:“50多岁的年纪,年纪不算大也不算小,不知道为啥非得在屋里大小便?是不是精神不正常?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建议找一下市里的精神医院,把情况说一下,应该可以减免一部分费用。我们区里也有养老院,如果他不随地大小便的话,倒是可以收留他。他如果真的没有行动能力,护理员可以照顾他,但他这种情况也不是啊。这样的人还真是不好说,不太好处理。”文/图 实习生 王宏源 记者 郑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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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凯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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