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劝架被刺身亡 网友追认烈士建议引争议
2009年09月06日 11:22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学生打架,路过的老师来劝架。(现场模拟)

混乱之中,蔡老师被刺中胸部。(现场模拟)

活了30年从未跟父母撒过谎的蔡建东,这次不得不向母亲说人生的第一次谎。本月2日,在佛山市高明区东立鳌云职业技术学校操场上,他年仅26岁、刚当上老师的弟弟蔡建才,为了劝阻多名学生打架,不幸被其中一名学生乱刀刺中,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本报9月4日《佛山新闻》A7曾作报道)

前日,本报报道此事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内40多家网站纷纷转载。有网友认为:“蔡老师的英勇事迹,有关部门应该为此追认其为烈士,同时他也是80后教师们学习的好榜样。”

蔡建才所在职校负责人也表示,他们正在积极为蔡建才申报有关荣誉。

文、图/记者李传智、刘艺明 制图/张明俊

案情回放

任教仅11天劝架惨被刺

本月2日晚上9时许,佛山市高明区东立鳌云职业技术学校发生一起多名学生打架事件。

据当地有关部门通报,案发时,该校模具班班主任蔡建才与另一名老师路过现场时,立即冲上去制止这群学生斗殴。在这一过程中,蔡建才被其中一名打架学生乱刀刺中胸部,因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该案主要嫌疑人刘某被警方控制,不幸被刺身亡的蔡建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当时,那名拿刀挥舞的学生可能都懵了,他以为我弟弟也是打他的学生,就刺了我弟弟几刀,最后弟弟倒在了血泊里。”蔡建才大哥蔡建东说。

蔡建东说,直到案发那天,弟弟蔡建才离开家乡到这所山区学校任教才11天,学校开学才两天。“他一心扎根山区,想当一名好老师,没想到这么快就带着梦想离开了这个世界。”

事件反响

网友建议追认为烈士

昨日,蔡建才的家人和同学都赶到高明处理善后工作。蔡建才大哥蔡建东表示,他们家人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弟弟离开人世后,能留下一个好名分。

案发后至今,蔡建才的父母一直不知道自己儿子不幸的消息。昨日中午,在高明三洲一家菜馆里,少了蔡建才的全家聚餐席上,蔡建东和弟妹在母亲面前强颜欢笑,他们谁都不敢向母亲说出真相。

前日,本报报道此事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内40多家网站纷纷转载,佛山当地论坛也纷纷开帖讨论。在高明一家论坛上,有网友回帖认为:“有关部门应该为此追认其为烈士,同时他也是80后教师们学习的好榜样。”

还有很多网友发帖表示惋惜:“这么一个好老师,连属于他的第一个教师节都没度过。”

对此,蔡建才所在的东立鳌云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也向其家属承诺,目前,他们正在联合高明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积极为蔡建才申报有关荣誉。

成长印象

广州街头见义勇为

“建才他从小就爱憎分明,也很懂事。”蔡建东说。

“他天性就爱打抱不平,是个很有正义感的人。”据蔡建才的高中同学小岑回忆,有一次,他和蔡建才在广州街头闲逛,突然前方有人喊“抢劫”,“他听到后,撒腿就向前狂追,一直追到人影都看不见了。”

观点PK

蔡老师这种英勇的行为,让校内不少学生动容。但是,他为劝架而牺牲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是否能追认为烈士?

对此,法律界也出现了争议。

正方:应属见义勇为

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表示,从狭义来说,只有是涉案学生的班主任、生活老师,才有劝架的职责,特别是班主任,他们是享有班主任津贴的。

受害的蔡老师如果不是犯罪嫌疑人的班主任,就没有对其进行劝架、管理的职责,因此他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反方:是工伤非见义勇为

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说,学校里出现了突发事件,老师挺身而出,跟警察在街头上看到犯罪进行制止没什么区别。

事件发生在校内、动手的是校内的学生,这一切都表明老师劝架是其职务行为,不应该是见义勇为。但老师劝架的行为发生在上班时间,依法可认定为工伤。

怎么认定烈士?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条件及陆续发布的有关解释文件,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或者因维护社会治安,同歹徒英勇斗争被杀害的;或者事迹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都是申报烈士的范围。

蔡建才   学生   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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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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