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花季少女被车碾死 农民父亲开博为女伸冤
2009年08月15日 09:11大河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博客原文

近日,“花季少女被车碾死,农民父亲开博为亡女伸冤”一事在国内各大网站论坛引来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在河南信阳罗山县,当事人给大河网发邮件、在大河论坛发帖,悲泣讲述了事件详情。“农民开博喊冤”得到全国各地网友的同情和力挺,但罗山县公安局及当地政府部门对此事暂未给出正面答复。

农民开博、发帖:为亡女伸冤

现年42岁的刘明辉,是河南省信阳罗山县楠杆镇岳楼村后冲组的一位农民。19岁的女儿刘阳在车祸中不幸死亡,让刘明辉一家陷入了沉痛的悲伤之中。

刘明辉认为,罗山县交警部门“违法办案”、“弄虚作假”,事故责任认定有误,但“到相关部门申诉、控告,得到的都是互相推诿”。悲愤之下,刘明辉在新浪开通了名为“农民伸冤”的博客,并在全国各大网站论坛发帖,讲述事情经过,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合理的答复和处理。

博客和论坛中的“控告信”上显示,“在2009年7月1日1 8时许,死者刘阳骑自行车沿3 1 2国道右侧靠边从西向东正常骑行,肇事司机张德国驾驶豫S71 729大客车同方向行驶时,将骑自行车的刘阳撞倒在17米远处。刘阳倒地后,张德国继续驾车,车辆从刘阳身上碾压过去,刘阳当场死亡。刘阳的腹部被碾开,内脏爆出体外,头部被碾得身首分离(博客、论坛中附现场照片)。张德国在其车挡风玻璃被撞破,刘阳的自行车挂卡在其前轮的情形下,仍继续驾车逃行,直至自行车将其车前轮卡死,无法行驶,弃车逃离现场。”

7月2曰,刘明辉及其家人来到交警部门,希望交警部门刑拘肇事司机张德国,交警尚刚答复称,“会公正处理,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看,司机负全责。”

7月3日,刘明辉一家将女儿安葬。7月6日,交警大队将张德国刑拘。

刘明辉叙述说,“7月7日上午,交警尚刚等人借口说现场证据不足,又到案发现场将受害人的自行车拉到两公里外的五一中队院内重新模拟拍照。重新拍摄的照片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附卷,现场勘查照片弃之不用。7月9日,交警部门认定故意杀人的张德国承担主要责任,死者刘阳承担次要责任。”

刘明辉称,自己开博、发帖、上访的目的是希望,“依法追究张德国犯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责令罗山县交警队纠正错误,对原责任认定重新认定,还事实真相”,“依法追究办案交警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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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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