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斑马线上被撞残获赔320万元
2009年07月09日 13:11大河网-大河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车祸现场示意图

□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梁刚

本报讯 13岁男孩站在斑马线上,被一辆城际公交车与另一辆市内公交车先后撞上,受了重伤,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昨日,经郑州市管城区法院调解,受害人小李最终获赔320余万元。

去年5月4日,小李在郑州市南仓街过马路时,站在斑马线上躲避车辆。靳某驾驶城际公交车,沿紫荆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仓街左转时,撞住小李。随后,王某驾驶的市内公交车沿紫荆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南仓街口,在直行车道向左转弯时,撞上小李。受了重伤的小李当即被送往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2008年5月20日,小李转入河南省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现仍未出院。

该起事故经警方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靳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小李无责任。经法院查明,靳某开的城际公交车车主为河南神象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王某开的公交车车主为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因小李伤情严重,得长期在医院治疗,需要花费大量医疗费用。受害人将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各种费用共518万元。昨天,此案经法官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河南神象城际客运公交有限公司赔偿小李医疗费等费用共计96.888万元,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赔偿小李后期治疗等费用共计226.072万元。

承办此案的武慧鑫法官介绍,小李至今仍昏迷不醒,生命全靠医疗方式维持。因其后期治疗费用原本就很高,加上肇事方有足够的赔付能力,本着自愿和更好地保护事故伤残者权益的原则,法院作出了调解。该起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在郑州市乃至全国都极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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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景玮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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