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离婚 老婆拍副局长老公"艳照"
2008年09月25日 15:22四川新闻网 】 【打印

  广汉女子郝钧近日走上法庭,提出和身为该市某局副局长的丈夫杨某离婚。郝钧说,她此前发现丈夫在外包养情妇,并拿出丈夫和一女子在一出租屋内的“艳照”作为证据。在提出离婚的同时,郝钧还请求法院判令丈夫赔她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在法庭上,杨副局长却矢口否认自己有“包养情妇”的行为。

  出租屋里 副局长被妻子抓“现形”

  杨某和郝钧本是广汉市人人羡慕的一对夫妻。16年前,23岁的郝钧不顾对方大自己7岁的年龄差距,与杨某相恋并于1992年结婚。次年,两人生下了女儿小婉。“2000年,发现他和一名护士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考虑到女儿成长,郝钧选择原谅丈夫。

  郝钧说,2005年丈夫又在外面找了个女人。这时,杨某的职位已升至广汉市某局的副局长。一天,郝钧发现杨某手机上的一条短信:“昨晚我做了一夜的梦,梦中始终有你。”虽杨某解释是同事开玩笑,但郝钧调查得知,该女子名叫何某。

  “从1月他俩就在一起了。”郝钧拿出通话清单,从2005年1月开始,杨某与这个1399××××881的号码通话频繁。郝钧说,三年多来两人过着名存实亡的夫妻生活。“我要搜集证据和他离婚。”郝钧说,经调查,掌握了杨、何二人的租住地址。今年7月5日凌晨许,她将杨、何二人堵在了出租房的卧室。拉扯中,郝钧打110报警。随后,郝钧将杨某起诉到广汉市法院,要求离婚。

  被拍“艳照” 他说自己一直独居

  这起离婚案近日在广汉市法院开庭审理。虽同意离婚,但对妻子说自己与他人“婚内同居”的控诉,杨某矢口否认。他表示,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独自在外居住。据杨某说,他与何某是同事,通话记录是“与属下的正常交往”。

  郝钧向法庭举证了5张7月5日将杨某、何某堵在出租房的照片。照片中,杨某全身赤裸,有些或躺、或坐在床上。对此,杨某的说法截然不同:“听到敲门声以为是朋友,就去开门。他们一群人冲了进来,把一个女的按在床上拍照。”他说,何某是与郝钧一路进的房门。

  记者看到,作为证据之一的110出警的调解书上写明:“杨某之妻郝钧到广汉市×5楼发现杨某与何某两人一起租房,遂与何某发生纠纷、抓扯……”

  随后,两人还对共同财产等事宜进行了辩论。对于妻子得到全部的房产、以及共同分割存款的要求,杨某予以拒绝。

  杨某单位一负责人说,对杨夫妇感情不和有所耳闻,但没听说杨某在外与人同居。“如果组织上要调查此事,我们会积极配合。”他表示。成都商报 记者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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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馨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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