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市一本地论坛,一网民因无法忍受邻居洗澡时不拉好窗帘,愤而在网上发出“走光提醒”,公布邻居的居住范围,并将对方半裸照上传。许多市民认为,邻居洗澡时未拉好窗帘固然有不妥之处,但发帖者此举未免过激。
网上连发两次“走光提醒”
家住市区锦绣花园的网友近日在网上发帖称:“提醒住在四楼、五楼的女士们,洗澡时拉好窗帘,尤其是26、27、28楼其中一栋楼的40X室的住户,卫生间窗户总是留有半尺间距。要知道,我尚未成人的儿子以前总在晒台上举哑铃,最近总逃到室内来练习,纳闷之余,方知原委。”
该网友的“走光提醒”上网一段时间后,邻居依旧“我行我素”。该网友再次发帖时,就将邻居洗澡时的半裸照片一并上传至论坛。
此举一出,引来众多网友指责。网友“周末sky”认为,大家既然是前后楼,私下跟对方打个招呼就行了,上网传照片的做法实在欠考虑,也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在众人的指责下,该网友删除了邻居的半裸照片。
律师:未经允许发布照片违法
泰州海信律师事务所吴银书律师认为,女子在自己家卫生间内洗澡时未遮蔽好窗帘,虽然有其不妥之处,但并不违法,只能从道德范畴上理解成不文明行为。业主遇到此类情况,完全可以私下调解,或请社区居委会、民警出面解决。
吴银书说,如果业主看到邻居出现此类情况或穿着暴露,未经对方允许,就将他人的“不雅形象”加以宣扬或传播,则触犯了别人的隐私权或名誉权。该网友将邻居的半裸照传至网上,虽然事后及时删除,但已经构成了伤害他人的事实,涉嫌违法。
锦绣花园居委会曾主任告诉记者,最近,他们并未收到业主反映邻居洗澡不拉好窗帘的投诉。“如果有,我们会及时上门调解。业主上网提醒对方,如果对方不上网,根本起不到效果。”锦绣花园物业公司唐经理表示,盛夏来临后,开窗通风的业主确实也会增多,公司会及时在小区内发出通知,告知业主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专家:普通人也须保护隐私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系的丁老师认为,近期,网络流传的“艳照门”、深圳电子眼偷窥小区业主、海南师大女生遭偷拍等事件表明,在网络快速普及的年代,个人稍不留神就会造成隐私泄露,有些甚至会给当事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恶劣影响。
丁老师说,想避免自己的私权不被侵害和偷窥,就需要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同时要注意尊重他人,不去传播他人的隐私。(来源: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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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艳华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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