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男子持刀抢回赌资获刑10年
2008年04月12日 02:32京华时报 】 【打印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经营汽车用品商店的张强“扎金花”时输掉了近万元货款。随后,他找人在自家店内持刀抢回了自己的赌资。昨天,丰台法院判处张强有期徒刑10年。

张强在六里桥租了间门脸房做生意,去年11月25日晚,张强和朋友在店内玩“扎金花”,输掉9000余元货款,他为此很窝火。两天后,张强以玩牌为名又将牌友邀在一起玩,随后,一帮人拿着砍刀冲进来共要走牌友1.8万元。获得自由后,两名牌友报案,张强于次日被抓。受审时,张强说,他当时只是想要自己9000元赌资,没想到在自己店内抢回赌资也会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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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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