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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餐厅以母亲节为由向食客加收服务费
2007年05月14日 09:56信息时报投票数: 顶一下  【

时报讯(记者黄超)昨日是母亲节,市民周先生和家人到体育东路的澳门街风味餐厅吃饭,本想开开心心地给妻子和母亲过个有意义的母亲节,不想吃饭付账时却惹来一肚子气。原来该餐厅以母亲节为由向每桌顾客收取了10%的服务费,周先生认为餐厅这完全是“宰客”行为。

顾客表示不好意思争论

昨日中午12时30分许,记者来到该餐厅时,发现用餐的食客很多。

记者询问了几位结完账准备离开的客人,他们都被餐厅收取了10%的服务费。顾客王小姐表示:“我平时来这里吃饭都不用交服务费,今天埋单时服务员竟然跟我说因为今天是母亲节,要加收10%的服务费。我当时就愣了,但是又不好为了这几十块钱在大庭广众之下争论,所以也就认了。”记者随后就餐厅加收服务费一事向餐厅管理方咨询,该餐厅一黄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向顾客加收服务费是按照总店要求办事,平时节假日都会向客人加收这笔费用,而且之前也一直未出现什么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就连愚人节当天该店也向顾客加收了10%的服务费。“而且我们在餐牌上已经写明了逢节假日将加收10%的服务费,上面写得明明白白,顾客愿意才会消费。”该负责人说。

记者根据该店服务员的指引,看到餐厅的餐牌上的确写有“节假日将加收10%服务费”的字样,不过地方并不显眼,如果不是十分留意很难发现。“这不是明摆着宰客吗?我们进来的时候他怎么不说清楚,等我们吃完了再说要多收钱,这个时候还有什么意义?而且既然说了是服务费,那么我们就有权决定是否支付。而且这年头隔三岔五就是节,这样收下去那还得了?早知道他们今天这样收费我肯定不会来这家餐厅吃饭的。”顾客段先生结账后向记者表示,他以后绝对不会再到这家餐厅用餐了。

餐厅可自主加收服务费

记者随后了解到,广州市物价局发出通知:从2002年12月1日起广州开始放开所有饮食、娱乐业价外加收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物价部门不再审批。不过由于考虑到客源问题,一般餐厅都未轻易加价。业内人士称,餐厅节假日大幅加收服务费无疑是一种“饮鸠止渴”的行为,并不利于长期发展,顾客碰到这种情况有权拒绝消费。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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