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跨国贩毒传销案开庭 贩毒团伙达百余人
2010年04月22日 18:16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社昆明4月22日电 (记者 甘娜)记者从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获悉,21日开庭的云南首例跨国传销毒品系列案22日继续在该院审理。

根据检控机关的指控,自2007年5月至2009年6月两年多时间里,赵志超、周珍惠等人通过网络招募和朋友介绍等方式,以支付高额报酬为诱饵,从中国境内武汉、四川等地诱使近百名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前往缅甸小勐拉运送毒品。在夫妻俩的指使下,这些青少年大多采取体内藏匿的方式将数量不等的毒品从缅甸走私入境,并运输至赵志超等人指定的地点。赵志超等人以这种方式先后组织运输毒品犯罪近百人次,有证据的40余人次(起诉书起诉的有36次),累计向中国境内走私、贩卖、运输毒品13251.6克。

据了解,家住重庆万灵村的农民赵志超曾是一名普通打工者,他开过旅馆、做过包工头。后来,他被债主追债追到了缅甸小勐拉,债主提出让他帮忙运毒,运毒的获利折抵借款。第一次运毒成功后,赵志超找到和他一起在缅甸打工的10多个工友,说服他们一起凑钱做毒品生意。很快10多个人凑了点钱,开始帮人运毒,第一单毒品成功运出去后,他们拿到了5700元的好处费。尝到甜头后,赵志超开始自立门户,组建他自己的运毒网络。这10多个工友成了他忠实的手下,每次他出钱买到毒品后便把毒品交给他们,再由这些人找马仔运毒。之后这些马仔再发展自己认识的农民工成为自己的下线,就这样以赵志超为首的贩毒团伙渐渐壮大,最终发展为100多人的贩毒团伙。

该案是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建院以来受理的最大一起主要通过网络召募马仔,并将毒品向中国进行跨境走私运输的案件。除了部分涉案人员因案情需要转至其他司法机关处理外,该案中其余46名涉案人员已经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依法判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赵志超   贩毒   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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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娜   编辑: 黄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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