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用死苍蝇作道具敲诈12家饭店
2010年01月16日 00:15半岛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一伙年轻人经常出入饭店,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每次酒足饭饱后,他们都能在菜里吃出苍蝇,饭店老板无奈只能既道歉又赔钱。平日里,这伙人因为没有正当职业却出手阔绰,引起大家注意并报案。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伙人专门用死苍蝇作道具敲诈饭店,已作案12起。日前,3名男子均被法院判刑。

“我老婆是卫生局的,你看着办吧”

“你打发要饭的呢?少一万元钱不行!”2009年7月14日下午,在甘井子区一家饭店里,一伙顾客正在和饭店老板冯女士理论,为首的是一个“纹身男”,头上的纹身很显眼,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从当天中午,这伙人就在冯女士开的饭店里就餐,他们要了一个包间,点了一桌子菜。就在这些人酒足饭饱后,饭店服务员被叫到包间内,“你看菜里面是什么?”“纹身男”指向了一盘已经快被吃光的“炒杂蘑”,里面竟是一只死苍蝇。“赶快把你们老板叫来!”这伙顾客表现得很愤怒。

得知顾客吃到了苍蝇,老板冯女士赶快来到包间,这时包间内的几个人都说恶心,而且有两人已经跑出去呕吐。张女士见状,表示要给这伙人免单。“我老婆是卫生局的,丈母娘是工商局的,你看着办吧!”这伙人中的一名小青年威胁张女士,并称要向相关部门举报。

“纹身男”开始向张女士要赔偿,并称少1万元也不行,不给钱就要找人砸店。双方僵持了很长时间,冯女士见到了晚上吃饭点了,怕影响前来就餐的客人,给了他们2千元钱,而且还免了他们的单,这伙人拿了钱才肯离去。

“就当破财免灾了”

2009年7月份,“纹身男”等人多次出现在甘井子区一些饭店,每次他们都能从菜里吃出苍蝇,以此为理由要求饭店赔偿。“就当破财免灾了!”“怕到派出所报案麻烦,就没报案。”“他们挺凶,感觉像是黑社会的!”提起这伙人的行为,一些遭到索赔的饭店老板虽然觉得事情蹊跷,但是出于种种顾虑,均没有向警方报案。

“有几个男青年系社会闲散人员,没有固定职业且无固定收入,但其出手很阔绰,每天通宵上网,吸高档香烟,有犯罪嫌疑。”2009年7月25日,警方接到市民举报后,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当月28日,又有市民向侦查员反映,男子贾某刚刚劳教释放,涉嫌敲诈路边小饭店,并且已经实施敲诈多起,但不知敲诈了哪家饭店。警方通过侦查布控,在甘井子区华南沃尔玛超市正门将涉嫌敲诈勒索的贾某、张某、高某抓获。

到案后,3人对在甘井子区一些饭店用死苍蝇作道具,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外参与敲诈勒索的5名嫌犯在逃。2009年7月份,这伙人一共作案12起,涉案金额近万元。

主犯在劳教所学到敲诈伎俩

贾某出生于1984年,吉林人,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他就是那名“纹身男”,也是组织者和分赃者。2008年5月28日,他因敲诈勒索被劳动教养1年,解教出来后他来到大连,并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小青年。2009年7月的一天下午,贾某、张某、高某等人凑在一起商量,如何弄点钱花。这时,贾某想起,在劳教所时听人讲过用死苍蝇作为道具,到饭店进行敲诈勒索的事儿。于是就把整个作案经过告诉了大伙,几个人均表示赞同。

他们说干就干,在选择好饭店后,先是抓一只苍蝇,然后用面巾纸包好,到饭店就餐时带在身上,酒足饭饱之后,再偷偷将苍蝇放在菜中,以此来敲诈饭店。记者昨日了解到,日前,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贾某、张某、高某犯敲诈勒索罪均被判刑,其中贾某获刑2年零6个月,张某和高某获刑2年。立杰 记者张兴

团伙   道具   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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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兴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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