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副所长带犯人出监嫖娼获刑1年6个月(图)
2009年12月02日 09:16重庆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看守所

就是这所“红房子”葬送了“副所长”的前途

看守所副所长

带犯人出监嫖娼

一封举报信让江苏江都市这个荒唐副所长败露,日前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认识的“好哥们”犯事,被关进了江苏江都市看守所,副所长不但没有劝他们好好改造,而且还利用其值班的职务之便,私自带他们出了看守所的大门,去扬州市的休闲中心“娱乐、消费”。

结果,这名“仗义”的看守所副所长因“一封举报信”,导致身败名裂。

朋友成了“阶下囚”

2008年9月,江都市看守所关进来两个犯人,他们两个是当地“混得好”的“大佬”,名叫黄某、郭某。他们经常“出入”看守所这种地方,再熟悉不过了,且里面的“长官”也是他们多年熟识的朋友。

这二人所称熟识的“长官”朋友即为江都市看守所原副所长华某。这三人的关系非同一般。

黄某、郭某关进去没几天,二人便向华某提出要“见见”女友,让这位副所长“安排”。

同年,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华某值晚班。他便利用其值班的职务便利,偷偷将二人的女友带进了江都市看守所,并安排四人在看守所的提审室里见面。黄某、郭某这两个犯罪嫌疑人,随后即在提审室里与各自的女友发生关系。

当时华某并没有走远,而是在提审室附近帮其望风。事后,华某离开值班室,又亲自开车将两个女孩送回住处。

找小姐满足犯人欲望

同年10月3日22时许,华某再次应黄某、郭某的央求,利用其值班的职务便利,违反看守所的管理规定,私自让社会上的两名妇女进入江都市看守所,分别与黄某、郭某在接见室、提审室单独见面,并发生性关系。

次日晚,仍是华某当班。为满足黄某、郭某这两位“兄弟”的欲望,华又利用其值班的职务便利,开车将这两位在押人员带出了江都市看守所。

出了看守所的大门后,华驾车带两人来到距离江都20多公里外的扬州市里。“三人随后来到扬州的一家歌舞厅和一家浴城进行娱乐、消费,凌晨4时许回到江都市看守所。”

案发后,据华某交代,在扬州城里娱乐时,他让这两个“兄弟”独处一个包厢,自己单独在隔壁包厢娱乐。据附近的居民介绍,那个红房子里(指浴城)一个小姐的价格大概是158元,而且生意还不错。

和以往一样,两位兄弟心满意足后,华开车将两人偷偷送回了看守所。“他们都点了‘小姐’,有没有发生性关系我不知道,最后的费用都是他们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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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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