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办假证分赃不均砸死同伙
2009年11月17日 01:11长江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因办假证分赃不均,造假者罗某捡起路边砖头,将同伙拍死,后将其尸体运到荒野掩埋。昨日上午,罗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07年下半年起,罗某就伙同李某办理假资格证。李某招揽一些业务后,交给罗某一笔钱,要罗某尽快把证办下来,但罗某一直未办好。“你要么赔钱,要么把证给我”,李某对罗某发牢骚。李某是黄石人,今年6月22日,他接到罗某的电话,称有事要谈。李某从黄石赶到武汉,罗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载着李某从黄陂来到汉口。当车行至后湖大桥附近时,两人因分赃不均发生矛盾,罗将车停在路边,并与李发生拉扯。罗某称,李某在路上言语过激,还不停骂他。罗一时气愤,捡起路边一块砖头,朝李的头部砸了三下,导致李当场昏倒在地,随后死亡。罗某见李某没有反应,便将李某拖上车,放在车的后排座上。随后,罗某购买好了铁锹和洋镐,准备将李某的尸体掩埋。当车行至黄陂一墓地时,罗某将尸体搬到空地上,挖坑并准备掩埋尸体。一名路人看见了,罗某谎称打错了人,准备送李某到医院抢救,还请路人帮忙把李某抬上车。因担心罪行败露,罗某改换了地点,开车继续前行。当车行至黄陂天河街一处荒野时,罗某再次挖了1米多长、0.3米深的坑,将李某的衣物全部脱掉,将尸体掩埋,焚烧死者衣物后逃跑。案发后,罗某将轿车抵押给他人,并在武昌一民房内租住,后被警方抓获。归案后,罗某对杀人掩埋尸体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

法庭上,受害者家属索赔27万余元。罗某表示愿意赔偿,但称自己没有赔偿能力,请家属代为赔偿。检察官出示证据证实,罗某杀人情节恶劣,请法院判处罗某死刑。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本报记者 邓辉

办假证   罗某   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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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辉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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