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女秘书代人保管皮包 被当窃贼暴打致死
2009年11月07日 09:18半岛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胶东在线网11月5日讯(通讯员 晓君 占林) 近日,龙口市检察院将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报送至烟台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被害人乔某(女,30岁)陪同公司经理王某到龙口,2009年7月21日中午在饭桌上刚认识了刘某某,饭后服务员发现一个皮包,恰是刘某某遗失的,这时刘某某已离席而去,请客的王某让乔某代为保管皮包,并说有人找包的话就让去找乔某,下午4点多,刘某某发现包遗失后打电话找王某,王某遂通知在超市买东西的乔某,让其抓紧时间到华龙大酒店送包,乔某急匆匆赶到酒店时,与前来拿包的刘某某的儿子刘某相遇,不曾想刘某某事先因喝酒把包里的钱数记错了,刘某接过钱包后当场数钱后发现数额差得太大,就怀疑送钱的乔某偷了,就对乔某拳脚相加。刘某的舅舅得知情况后,又让张某赶来帮忙,张某赶到后不问青红皂白,又对乔某一顿拳打脚踢。经人劝解后,二人才住手,但是乔某在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死者乔某受钝性物体作用致脑挫伤,硬膜下出血并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陪酒女   盗窃   乔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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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晓君 占林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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