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男伪造证明欲离婚 留守妇女婚姻权益堪忧
2009年08月15日 12:45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广州8月15日电 (索有为 段勇 黄梦瑶)广东省高级法院十五日透露,一长期外出务工男子为了达到离婚目的,持伪造证明起诉至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法院,法官对该证明调查核实后,日前依法驳回了离婚请求。案件折射出农村留守妇女的婚姻权益堪忧。

二00九年五月底,丰顺县留隍镇村民江平(化名)持一份盖有当地村委印章的证明向法庭起诉请求离婚。证明的内容为“江平与其妻子江美(化名)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经常发生吵架,感情不合于二00二年分居生活”。留隍法庭受理后对该案进行审理。

在庭审中被告江美非常激动,称十多年来丈夫江平长期在外打工,自己却在家务农,照看老人和孩子。现因被告在外导致变心提出离婚,自己坚决不同意离婚。江美还指出原、被告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当庭出具了结婚证书。

法官认为原告提交的村委证明存在很大疑点,决定对该份证明进行调查核实。宣布休庭后,吴法官即向下南村村委了解原告提交证明的真伪。村委会主任答复该村并未出具上述证明给江平,是江平利用该村委流失出去的盖有村委印章的空白便笺伪造的。

法官在向原告调查中,江平称与妻子产生矛盾后便滋生了离婚的念头。因他无法提交结婚证,便向县民政局请求出具结婚登记的证明。但民政局工作人员无法查阅到结婚登记原始档案,拒绝出示证明。为了达到起诉离婚能够受理和判决离婚的目的,江平通过其他途径取得了上述证明,从而让法庭受理了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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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索有为 段勇 黄梦瑶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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