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拘押村长为外嫁女维权(组图)
2009年08月15日 07:49南方农村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外嫁女梁燕娴拿到了股权证

盐步村委会龙涌村女性村民

南方农村报8月15日报道:7月30日中午,闲着无事,盐步村委会龙涌村的梁燕娴回到娘家,母亲递给她一个红皮金字的本子,说:这是你的股权证。这一刻,梁燕娴感到自己的手在微微颤抖,7年来奔走上访、风餐露宿的艰辛,一下子涌上心头。

几家欢乐几家愁。同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颜峰村委会丹邱村村长陈国航至今怒火未消,因为坚决拒绝给本村外嫁女分红,他作为负责人,在7月2日至4日被行政拘留3天。

伴随着从去年开始施行的解决外嫁女问题的“新政”,如此迥异的脸谱对比,在南海区随处可见。目睹众多村长的“落马”,许多人相信,这次南海政府是“来真的”了。

外嫁女上访成南海标志

政府连出政策为其维权

何谓外嫁女?通俗的解释是,嫁到原村以外但户口仍留在原村的妇女。显然,在中国大多数地区,由于并不从原村获得收益,外嫁女并不构成社会冲突中的一方。然而,在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有些农村推行了股份制改革,户籍村民因为持有股份可享受分红,而许多外嫁女却被剥夺了该项权利。

外嫁女们从一开始就展开了抗争。今年60多岁的大沥镇六联村委会九村村民彭妹,可谓其中的元老,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便为自己以及女儿何瑞琼的利益而奔波,17年来,她跑遍了从村到省的各种相关机构,给南方农村报记者随手出示的信访回复单便多达数十张。

随后,加入上访团队的外嫁女越来越多,更为年轻的外嫁女则把脚步迈得更远。梁燕娴最艰辛的一次上访是在今年2月,当时北京气温低、风雨大,她身体又不舒服,在三里屯的联合国开发署门口抗议时,忍不住大哭一场,后来,她向当地派出所自愿申请拘留。何瑞琼则是在今年1月7日在三里屯上访,1月9日回到南海后,被佛山公安局南海分局行政拘留7天。

外嫁女上访几乎成为南海一个不光彩的标志。为了解决外嫁女权益问题,1998年,南海政府出台了《关于保障我市农村“外嫁女”合法权益问题的通知》(简称133号文);2000年,又出台了《农村“外嫁女”及其子女股权权益办法》;2003年则出台了《南海区深化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指导意见》。这些看似解决问题的文件,有的却带来了相反的效果,例如133号文规定符合确权条件的外嫁女“必须是户口和居住地都在原村”,这使得许多村以此为借口,将居住在本村之外的外嫁女股东资格取消。

更大的阻碍来自村规民约,有些村庄直接规定:原本社农业户口的妇女外嫁,户口尚未迁出的,其本人及其子女不能享受股权配置;有些则规定外嫁女及其子女若要享受分红,需要“购股”。

在这种背景下,若要解决外嫁女权益问题,全面清理旧文件和村规民约成为必需。2008年3月,南海成立“南海区解决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权益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出嫁办),区委书记李贻伟亲自出任领导小组组长;2008年6月,南海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两确权,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见》(简称11号文),在该文件中,首次提出要贯彻男女平等原则,按照“同籍、同权、同龄、同股、同利”的原则进行股权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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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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