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后代起诉北京一公司长期占用自家房产
2009年08月05日 15:11法制晚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称自家12间房被长期占用 状告一公司要求腾退房屋 慈禧后代打官司讨房产

本报讯(记者付中)称自家房产被一家公司长期占用,慈禧太后弟弟的4个重孙女将北京建国兴业经贸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讨要房产。

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已经开庭审理了此案。

德欣欣、德温温、德明明、德迎迎四人是慈禧弟弟承恩公桂祥长子德恒的孙女。

她们称,位于东城区炒豆胡同12号院房屋12间,原系四人之母桑淑贞名下房屋。因为历史的原因,“文革”期间该房产为他人居住。

“文革”后,母亲桑淑贞用自己单位分配的住房换回了该房产。1991年桑淑贞去世,四人继承了上述房产,并领取了产权证。

尽管房屋的产权是四姐妹的,但住户并没有搬走,由于这些系历史原因造成,她们也无可奈何。

1993年12月份,一个叫王昕的人找到德欣欣的丈夫,与其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其将炒豆胡同的房屋产权转让给他,并约定王昕必须于1994年12月25日前完成过户手续。

为此,王昕向其支付了前期费用70多万元,德欣欣的丈夫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王昕。协议还约定:若产权人违约,所有已交出的文件不得再返还;若王昕违约,已交给产权人的款项作为违约罚金。

但双方签署协议后,王昕就消失了,上述房产未办理过户。2008年12月初,四姐妹决定收回房产。这时,北京建国兴业经贸有限公司宣称,房产是该公司的。

四姐妹为此到东城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补办房屋所有权证,该中心为其查询了房产产权登记档案,认定房产仍属四姐妹。

2009年2月14日,四姐妹进入上述房屋开始使用。2009年2月24日,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屋门撬开。

为此,四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东城区炒豆胡同12号院内房屋归四人所有,北京建国兴业经贸有限公司腾退房屋。

被告称,该公司依法持有房屋产权证。四姐妹以其将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到房管部门要求补证的情况失实,房管部门曾为其出具的函件,现房管部门已要求其交回。

该公司对诉争房屋行使所有权已经15年之久,四姐妹明知但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其自出售房屋后从未使用过该房,也未对诉争房屋进行过任何管理,故坚决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房产虽原系四姐妹名下房产,但1993年德欣欣之夫就已经将该房屋出售与他人并收取了房款。同时四人的产权证及房屋均已经交付购房人,故应认定出售房屋系四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四姐妹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四姐妹不服提出上诉,并向房产证发证机关市建委提出撤销该证书及查询和复制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资料的申请。

因该请求被市建委拒绝,四人已经向其上级单位提出行政复议。

市二中院于2009年7月3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因行政复议已被市建委的上级单位受理,故法院中止案件审理,正在等待复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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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中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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