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起诉10名少女被迫卖淫案 曾遭强奸拍裸照
2008年09月17日 14:24新华网 】 【打印

省公安厅、昆明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批示列为督办案件

两名四川籍“打工者”打着帮找工作的名义,诱骗未成年少女。等这些无知少女成为他们嘴里的羔羊时,再强行给少女拍裸照,强迫她们卖淫,之后坐收“渔利”。短短1年时间里,10名14岁至17岁的未成年少女落入魔爪。

据悉,这是迄今为止(昆明)全市最大的一起强迫卖淫案,此案现已由昆明市检察院正式起诉到法院。

32岁的桂荣老家在四川省合江县虎头乡的一个小山村。数年前,已经有家室的他在四川打工时,认识了才年满15岁的打工妹李子义。之后桂荣明目张胆地和李子义同居在一起。

2004年的时候,李子义随桂荣来到新疆,并被桂荣“逼”着做小姐,从事卖淫活动。10月的一天,李子义和桂荣在酒店里和别人发生冲突,霸道的桂荣竟将和他吵架的一名男子杀害。

之后,身背命案的桂荣和李子义亡命天涯。2006年10月,两人逃到了昆明,共谋利用未成年少女卖淫来“谋生”。

两人分工合作,李子义化身打工妹,到昆明的一些小餐馆、烧烤摊寻找机会,接近一些从偏远贫困地区刚到昆明打工的未成年少女。博得少女的信任后,李子义就以介绍工作为由把这些少女骗到她和桂荣的出租屋里。之后,李子义开始对到手的“羔羊”进行一番洗脑,让她们在思想上接受“卖淫赚大钱”的理论。

等女孩们还在犹豫时,桂荣出场,对骗来的少女实行强奸。然后,两人合作强拍少女裸照,以“将裸照曝光”和殴打的方式相威胁,强迫少女们在昆明市西苑宾馆、源江宾馆、锦园宾馆、呈贡温泉宾馆等20多家宾馆招待所进行卖淫活动。

从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案发时为止,有10名少女落入桂荣二人的魔爪。

一个叫邓淑娥的女“鸡头”,在西苑宾馆开设美容美发按摩中心,暗地里组织卖淫小姐在宾馆内进行卖淫。如果客人没挑中美容中心的小姐,或者小姐人手不够,她就打电话给桂荣,让桂荣“送货”上门。桂荣接到“指令”后,立刻领着手下的“小姐”们赶到。事后,卖淫所得的嫖资由桂荣和邓淑娥平分。

据了解,10名少女被强迫卖淫次数达3000多次。这期间,桂荣和李子义从中坐收渔利,共收取嫖资30多万。

去年9月9日,两名受害少女小美和小丽伺机逃脱后到大观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云南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昆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杜敏做了亲笔批示。1个多月后,这起令人发指的强迫卖淫案告破,警方解救的10名少女中,年龄最小的仅14岁,最大的也不过17岁。

桂荣、李子义、邓淑娥相继落网。今年1月11日,昆明市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的批捕提请后,介入审查。

铁证面前,3名被告人将接受法律的制裁。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桂荣涉嫌故意杀人罪和强迫卖淫罪;李子义涉嫌强迫卖淫罪;而邓淑娥涉嫌组织卖淫罪。(雷晴) (来源:昆明日报)

此前报道:

10名未成年少女被逼卖淫3000多次 遭拍裸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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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晴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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