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扬州市民王先生本想通过婚恋调查公司,挽回自己出现危机的婚姻,不料弄巧成拙,因为调查公司“跟踪”妻子“露了馅”,妻子竟提出了离婚。王先生一气之下,将婚恋调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服务费。近日,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退还收取的部分服务费1.5万元。
王先生今年33岁,结婚已近3年。由于双方都忙于事业,还没有生孩子的打算。“我们收入都不低,有房有车,家底也算殷实,感情出现‘疙瘩’应该不可能和钱有关。”对于婚姻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王先生也有些搞不明白,“我就是感觉不太对劲。最近一段时间,她对我越来越冷淡,每天很晚回家后,我想和她说说话,她总是说一天忙下来太累了,有话明天再说。想过个快乐周末,她也称工作压力大没心情,真是急死我了!”
碍于面子,也怕伤害夫妻感情,王先生没有直接追问妻子,但心头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今年4月中旬,经朋友推荐,他秘密花钱委托扬州市区一家婚恋维情咨询公司对妻子进行“调查”。王先生与公司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书,王先生特别强调:“你们调查时一定不能‘露馅’,也不可轻举妄动。我妻子很要强,不要因此坏事!”
可是,为期半个月的“秘密调查”进行了没几天,便被王先生的妻子发现,调查员也被其妻的朋友团团围住。该调查员始终不肯承认“跟踪”一事,后其妻打算报警,调查员怕事情闹大了,只得道出实情。婚恋公司没有查到妻子的“罪证”,王先生顿时没了争辩的底气。事发后,其妻认为王先生做人太“猥琐”,便搬回娘家居住,还提出了离婚。“伤痕累累”的王先生越想越气,在婚恋公司拒绝退还2万元服务费的情况下,干脆把对方告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协议后,婚恋维情咨询公司为王先生提供了心理疏导,王先生应当缴纳相关服务费。婚恋公司对王先生妻子的社交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等项目属于委托合同,但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不应全部收费或应降低收费。
通讯员 梁国栋 本报记者 陈 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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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 咏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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