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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婚前警员与三女童性交易并拍摄过程被判刑
2008年07月04日 14:35中新网 】 【打印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曾获好市民奖的香港已婚前警员,租下套房作召妓之用,去年经淫媒介绍,先后与3名13至15岁女童作性交易,早前在区院认罪。法官指女童曾明言“等钱使”,斥被告以金钱腐化及蚕食她们的心智,判囚22个月。

法官指现时任职汽车销售员的被告庞为家(45岁),自23岁起召妓,近年因汽车生意转差及欠下20万元债务而备受困扰,以召妓来舒缓压力。被告否认对女童有特殊的性兴趣。

辩方求情时表示,涉案女童为金钱而“主动送上门”,不涉及设局诱骗或违反诚信。但法官指出,被告明知她们未成年,自己应该抵抗诱惑,却每次以500元报酬腐化女童的心智,令她们愿意与被告性交,是本案的加刑因素。

法官续指出,被告摄录与女童性交的过程,又没有戴上避孕套,而且与女童年龄差距达30年,故把原本18个月的量刑起点加至27个月,认罪扣减后判囚22个月。

控罪指出,被告于去年4月至10月在土瓜湾谭公道一单位内,分别7次与女童X(14岁)、Y(15岁)及Z(13岁)非法性交,并两次对X作猥亵行为。

被告   判刑   女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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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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