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嫌疑人张超(右)按手印,而男友谢宏(左)与家人交谈时哭了 特派记者张悦/摄
都市时报5月28日报道之前在公安机关,张超从未提出曾遭木鸿章强奸之事,为何当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时,张超突然提出这一说法。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拿出了张超和谢宏在看守所串供的小纸条。“从这3张纸条上我们可以找到答案,并对3人的心态有个很好的认识!”
小陈是主谋
纸条A:你是在车上被他强奸的,你任意找个时间就讲当时他骗你心情不好出来吃饭,最好他朋友在,吃饭完后他非要送你去学校,在半路他对你强奸。你在11月下旬给我提到强奸的事(散步时)。当时你只是想让我教育一下他,我不敢。你让我叫了小陈。小陈一直身上都没有钱。他可能也想就此整一点小钱。所以整个计划是小陈下丽江计划的。我俩没有恶意杀人,是小陈。由于小陈想多拿钱,怕(木)报警才用绳子勒死的。当时我俩商议都是把他给放掉,随后小陈决定了,我俩也没办法。你是在厨房偷看了一眼,看到小陈用绳子杀死了他。分尸是小陈提议的。由于不好拿出去,小陈先动的刀,从手开始。分钱也是小陈先提议的。你点的数,你分16000,我主动要9000。小陈最后说全都是他的共17000。小陈是主谋,我俩只是协助小陈,也只是想教育一下他算了。因为小陈要钱才勒死他的。
你反口供时还可以多举几个他包女人的例子,你就讲前次口供时你没有想好,现在你想通了说婉转点。(该纸条于2008年1月15日在丽江市看守所查获)
想办法带张超出去
纸条B:有事就让我送点东西把讲的内容放在里面(可放在牙膏里面或吃的饭里),也许我会想办法带你出去。收到信息明白后及时回信息(可大声报告管教3声或下午给我加菜),在口供还没有交到法院前必须抓紧时间反供。(该纸条于2008年1月15日在丽江市看守所查获)
谎称半路被强奸
纸条C:你在车上被他强奸的,你找个时间就讲他骗你心情不好让你出来吃饭,最好也有他的朋友在一起(最终可以证明),饭后他非要送你回学校,到了半路他就强行对你进行了强奸……(该纸条于2008年1月20日将谢宏押赴鹤庆寄押时从牙膏中挤出的,内容和第一个纸条的基本一样)
“从这3张纸条可以看出,谢宏和张超串供,想将所有的罪责全部推到陈光吕身上!”公诉人表示:这也可以得出结论,为什么张超会突然改口说木鸿章强奸她,说木鸿章差她4万元钱。
对此,谢宏表示自己写纸条是担心女友脸皮薄,不好意思讲出曾被木鸿章强奸的事,他想提醒一下女友。张超也表示自己从来没收到过这3张纸条。张超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这3张纸条只是写出来并未传递给张超,不应该认定为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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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曌红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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