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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渡珠江主策划人5年索贿百万 自称只是奖金(图)
2008年05月16日 16:43金羊网-信息时报 】 【打印

陈忠明

2006年6月,正当“横渡珠江”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其主要策划执行人、时任广州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的陈忠明突然因经济问题被带走调查。

2007年3月,陈忠明被控在以公职身份被反聘为黄金海岸水上乐园总经理的5年当中,一共受贿100万,陈忠明坚称这是从投资人那里获得的奖金收入。记者日前获悉,广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构成受贿罪,鉴于其自首,轻判10年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指控 5年索贿一百万

2003年,陈忠明被任命为广州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主任。2005年“六一”前夕,陈忠明即致信有关领导,提请政府组织“横渡珠江”活动,获得回复。陈忠明随后邀请广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对珠江横渡河段水质进行分析测试,并起草了“横渡珠江”的初步方案。紧接着,去年2月,万人珠江游消息传出后,广州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即承担了诸多信息发布、活动组织等方面工作,陈忠明也在媒体上频频亮相。

2006年6月22日,陈忠明突然被捕。据悉,当时身为广州市政协委员的他正在市政协开会,体育局一位领导打电话叫他赶紧回局里一趟,陈忠明中断会议请假赶到体育局时,反贪局的人员便直接将他带走,一直关押到现在。

据指控:2001~2005年,陈忠明利用担任珠江泳场场长、广州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要黄金海岸水上乐园的投资人何某某给他钱财,一年20万元,5年下来正好100万元,公诉人认为陈忠明这是主动索取贿赂的行为,并当庭提供了何某某的证人证言。

争议 是奖金还是受贿?

但陈忠明及其辩护人却认为这些钱是陈忠明的合理收入,是基于陈忠明作为水上乐园总经理,奖励其将水上乐园“起死回生”年年赢利的奖金。

陈忠明庭上称,1999年之前,黄金海岸经营不善亏本,何某某看中了他的经营才能,便通过人际关系将陈弄到黄金海岸当总经理。双方当时约定,如果陈忠明让乐园赢利,陈将拿到每年20万元的奖金。后来黄金海岸果真生意红火年年赢利,陈忠明便依约拿到100万元,当时双方是口头协议。陈忠明一直强调:钱他是收了,但不是黑钱,因此他是无罪的。

因控辩双方意见截然相反,“100万”是否是奖金直接决定着罪与非罪,此案曾在广州中院两次开庭审理,在去年11月份的第二次开庭中,检察院还专门去体育局调取了相关证据。该证据证明,1999年开始,体育局进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登记,但是陈忠明并没有按照规定申报该笔“奖金”,隐瞒所得。

对此,陈忠明辩称:“我和何某某曾做过口头协议,只要每年的盈利额超过500万元,我就每年可以拿到20万元作为奖金”。其辩护律师认为,没有申报该奖金只是隐瞒所得,是违纪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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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忠明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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