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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产生矛盾积怨较深 逆子精心布网欲电死老父
日前,广西省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粟坚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粟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粟坚因家庭琐事与其父亲粟某产生矛盾,且双方积怨较深。2006年12月31日18时许, 被告人粟坚在其家中,用电脑网络线的铜线编织好电网安置在其父亲房间门上方的天花板,并将电线的一端接到其父亲粟某房间门的金属挂锁上,另一端接到带电的插座上,企图让其父亲回家开房门时触电身亡。
19时许,其父粟某回家开自己房间的房门时发现了电网,遂与被告人粟坚发生争吵,争吵中,被告人粟坚持水果刀欲对其父行凶,其父亦持菜刀与被告人粟坚对恃,后被群众劝开。尔后, 被告人粟坚被闻讯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被告人粟坚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粟坚因不能正确处理其与父亲之间的家庭矛盾,为泄愤而非法剥夺其父亲的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同时鉴于该案是因被告人粟坚不能正确处理与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一时冲动而引发的,被害人的身体亦未受到伤害,且被告人粟坚是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吴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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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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