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案二审10天仍未宣判 律师称生死难料
2006年12月18日 08:58投票数: 顶一下

从必死无疑到生死难料

“如果做司法精神病鉴定,邱兴华的生死将很难预料。”张桦告诉记者,从他掌握的材料看,邱兴华身上有很多精神障碍。

让张桦觉得最不可思议的是其不正常的杀人动机,邱兴华在两次庭审中都不断强调妻子何冉凤对他的背叛,这也是导致他产生杀人念头的诱因,并认定两个女儿不是他亲生。后来公安部门的DNA鉴定证明女儿是他亲生,但即便得知这个结果,邱兴华仍认定妻子对他不忠。

在杀人之前,邱兴华就开始表现得有些疯癫,将两个石头说成两只螃蟹,让妻子帮他煮了吃。

“杀人后,不及时逃离,在现场呆了10个小时,还留下借据,这一切都不符合常规。”张桦说,在被抓捕时明知公安人员布下“铁桶阵”,他还要跑回家,同样很难用常理去解释。

而在狱中与邱兴华的几次近距离接触中,张桦注意到,邱兴华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邱兴华说他要写两本书,《金笔定江山》和《轰动全国的7·16特大杀人犯邱兴华一生的写真》。

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也证明邱兴华的家族有精神疾病史,先后出过4个“癫子”。邱兴华的母亲何世春,平时疯疯癫癫,常常无缘无故地生气骂人;邱兴华的外婆是个“癫子”,见人傻笑;邱兴华的表哥何德福也是无缘无故骂人,有时半夜还会跑到山里去大喊;而何德福的儿子何冉奇也是“癫子”。

综合这些细节,张桦说,“邱兴华有精神疾病的可能性很大,必须通过司法精神病鉴定,确定他究竟该不该死。”

“如果一旦确定其有精神疾病,根据我国法律,邱兴华将免受刑事追究。目前看,不排除这种可能。”

张桦说。

该案可能成为经典案例

中国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泰斗级人物,原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专家顾问、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杨德森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二审法院如果不对邱兴华做鉴定,公众就无法信服,司法部门就是渎职。”

依据多年司法精神病鉴定经验,杨德森教授认为,邱兴华杀人后把人的心切成丝炒熟了吃,手段残忍到这种程度,完全超出了正常人的行为范畴,已经不能用变态人格来解释了。而司法鉴定是保障每一个人合法权利的,不能因为罪行大而可以忽略,只要犯罪嫌疑人一方提出申请,法院审理的时候就应该采纳。

“司法鉴定从本身讲,并不是说要宣告他无罪,而只是要判断一下他作案时,到底是不是在一种完全失常的状态之中,并非是对邱兴华的同情。”杨德森强调。此类最经典的案例就是1981年,约翰·辛克利在行刺里根总统未遂后,因精神问题而被判无罪。

“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其实就是对社会负责,消解普通人的怀疑,提高司法的权威,保证司法的公正。虽然以前有过类似的案子,但从来没有这么轰动过,如果能正确对待,这个案件能够成为相关制度合理化的推动力量。”杨德森强调,其意义将是里程碑式的,陕西高院也应该会让程序的正义、法的正义以全国人民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编辑: 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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