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诈骗案背后的金融诚信危机
2006年12月05日 20:11投票数: 顶一下

 

里应外合的金融诈骗

根据广东新兴、浙江东阳两地警方调查的情况证实,张守平不仅不涉嫌诈骗,而且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之一,很快就被释放。真正的涉案人员相继在广东云浮、珠海等地落网。

后经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查明,新兴县建行副行长朱健民、营业室主任刘炳森对黎添福和吴益涛“大力协助”,共同导演了这起震惊金融界的特大诈骗案。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7月5日所做出的(2006)云中法刑初字第17号刑事判决(以下简称“17号刑事判决”)载明:2004年10月,社会无业人员黎添福和吴益涛在珠海市进行非法融资活动。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间,黎、吴二人利用其在珠海融资资金,先后注册成立了新兴县海中珠投资有限公司、新兴县嘉新服务有限公司、新兴县创新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昔日在珠海从事地下金融诈骗活动的黎、吴二人一来到广东相对落后的新兴县注册了这三家公司以后,便以“投资者”的身份成为许多单位的座上宾。当然,也认识了新兴县建行的副行长朱健民、营业室主任刘炳森,并将之视为大客户。

黎、吴二人自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浙江东阳市的商人张守平以后,成为他们在新兴“投资”以来的最大一个“项目”。

根据“17号刑事判决”载明:当东阳公司将3000万元存入新兴县的当日,营业室主任刘炳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检查客户开户资料为名,复印了东阳公司预留在新兴县建行的印鉴卡和开户资料,于同日交给了黎添福,黎添福随即交给了吴益涛。吴益涛将东阳公司的印鉴卡复印件叫给了在珠海以刻私章为业的蒋春南。之后,蒋春南便按照印鉴卡上的印章式样刻制了东阳公司的支票专用章“东阳市时代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及代理人“赵民”的私章。黎添福、吴益涛、刘炳森对蒋春南刻制的印章多次与复印件上东阳公司预留的印鉴进行了对比,并让蒋春南反复修改。3月16日,黎添福利用上述二枚伪造的印章,伪造了业务收费凭证,交由其公司出纳员孙小兰到新兴建行一东阳公司的名义购买了支票。3月18日,黎添福利用上述二枚伪造的印章伪造了东阳公司的支票,将东阳公司在新兴县建行的3000万元存款划入了他们自己的公司----“新兴海中珠公司”的帐户。

法院审理查明,黎添福和吴益涛除了给张守平支付了240万元的“投资回报”以外(记者注:此240万元后被新兴警方追回),其余款项全部转移或提取了现金。

2005年4月,黎添福、吴益涛再次合谋以同样的手段,让浙江省东阳市轻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轻工公司”)在新兴县建行存入了1000万元,又以同样的手段进行诈骗。

在诈骗东阳轻工公司1000万元的案件中,同样是新兴建行的营业室主任刘炳将该公司的印鉴卡和开户资料复印出来后,再交给蒋春南刻制了印章。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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