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庭审理两起绑架中小学生案(组图)
2010年03月23日 14:39南方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大批陈家家属到场听审,部分未能获准进入庭内。

深圳中院刑庭门外,遇害小学生陈豪遭遇沉重打击精神一度崩溃的妈妈和几名亲戚互相搀扶着走向法庭。记者 徐文阁 实习生 邹韵 摄

遇害小学生几名亲戚互相搀扶着走向法庭

在深绑架异地关押受害人

在开庭审理被告人孔金磷、黄胜文绑架案及黄意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同时,另一绑架案的被告人石华兵、杜明军、张治中在另一法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9年10月,被告人石华兵、张治中、杜明军预谋绑架深圳市某某中学晚上下课回家的学生索要赎金。三人在宝安区龙华某村租下一出租房,作为关押人质的地方。同年11月3日晚20时许,石华兵、杜明军、张治中驾驶汽车来到深圳市某某中学附近路边,守候路过此处下课单身回家的学生。当晚21时许,当被害人麦某某(14岁)下课途经此处时,张治中、石华兵将被害人麦某某挟持到轿车内,由杜明军驾车离开现场。途中,石华兵打电话向被害人的母亲,索要人民币一百万元。随后,杜明军三人开车将麦某某带到在龙华的出租屋内关押,由张治中看管,石华兵负责联系人质父母索要赎金。11月4日,三被告人开车离开深圳,将被害人拉到湖南省长沙某小区出租屋内关押。11月5日,被害人母亲陈某某按照被告人的要求,将人民币一百万元存入被告人提供的建设银行账户。杜明军在长沙取出赎金两万元人民币。11月6日,杜明军、石华兵坐飞机回深圳,通过杜的女朋友帮忙取赎金,被公安机关抓获。杜明军、石华兵归案后,供述了张治中和关押人质的地点。当日,公安机关将人质麦某某解救,并抓获张治中。检察机关认为,以上三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两起案件的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如何量刑进行辩论,被告人在法庭上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在查明案件事实,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宣布休庭,将于近日宣判。

法庭还对被告人孔金磷、黄胜文绑架案及黄意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被害人家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了审理。(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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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涛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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