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记者自曝摆拍历史[组图]
2008年03月19日 17:14南方网 】 【打印

闪光灯营造阳光灿烂

引起许林重提旧事的是另一个老摄影记者李振盛。

李振盛,1963年毕业于长春电影学院摄影系,后在《黑龙江日报》社任摄影记者,上世纪80年代调至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新闻系任教。“文革”期间,他作为一名专业摄影记者,拍摄并保存了大量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文革”照片。3月7日,他在博客上发了一张照片《又是一口优质井》,并明确告诉网友这是35年前的一张摆拍又造假的老照片,“从构图和用光的角度来看,这张照片似乎比较完美,但实际上存在多处造假的地方。当年,我在摄影中赞同合理组织,合理加工,主张摆拍不露‘痕’,造假不露‘馅’,这幅照片算是一例。”他让网友们猜哪些地方有假。网友们果然从照片上看出了问题,包括窗框的明暗矛盾,电话悬空,人物面部光线不自然等。

3月15日,李振盛公布答案,网友的火眼金眼让他佩服。他介绍说,当年为了拍这张照片,使用了两只闪光灯,制造了阳光灿烂的假象,电话是用细铁丝绑到窗台上的。为了看起来更真,把露馅的上窗框和电话下部裁掉。“当年,我这张照片参加过黑龙江省影展和东三省影展,从未遇到评委指出有假。这么多年以来,也未见有人提出异议。”

首次网上公开经历

这篇文章让许林感慨甚多。许林退休前是人民日报高级编辑,历任美术编辑、图片编辑、摄影记者、文字编辑,《人民日报》社论的刊头就是他设计的。他看了李振盛的博客,也开始在博客上公开自己的摆拍经历。此前他就多次在摄影界内部作出反思和自我批判,但这一次他把历史摆到了博客上、摆到了网上。

3月17日开始,许林在博客上连载《40年新闻摄影回眸与自我批判》,把自己在人民日报当摄影记者时摆拍制造新闻照片的内幕进行了详细披露,“在网络上回顾自己的新闻摄影之路,公开批判曾经的摆拍”。那些“完美”的照片背后都有各自的制造手法和故事。

不是拍照片,是在演戏

1971年-1976年,许林在摄影上经历了“抓拍”-“摆拍”-“摆中抓”-“抓中摆”,在“S”形弯道上摇摆着一路走来,不知对错。“我看别人摆布导演,学别人摆拍,感觉良好,感受走偏,久而不闻其臭;虽身陷泥潭,却还沾沾自喜。在那段时间里,我热衷于摆拍,不光学习别人的经验,自己还不断研究、分析和总结。”在附图中,他公布了当年自己写的业务研究笔记。当时他在成组人物学习场面上的摆布导演下工夫最多。笔记上可见他当时的钻研要点:“把主要人物安排在什么样的位置才适当?”、“主要人物的装束应与其他人物有所区别。”

他感慨道:这哪里是拍新闻照片,简直就是在演戏!他曾在一幅照片的说明里明明白白地写了自己怎么摆布拍摄,发表时,编辑给他改了,“由此可见,即便在当时,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摄影》杂志,对于新闻摄影和纪实摄影中明显的摆拍也是忌讳的。”但这样的照片仍然能够得到发表。

官方出台措施严打假照片

在不断高涨的民间新闻照片打假声浪中,3月18日,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关于维护新闻摄影真实性原则的有关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了什么样的照片是不能接受的,包括:摆拍的、后期处理有增减修改的、文字说明新闻要素不准不全不真实的等,另外,有拼接、多次曝光、加滤色镜的作品要明确说明。

《措施》中提出将对得奖作品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内无疑义的作品才能获奖。前不久进行的“金镜头”就是所有获奖照片网上公开,接受监督,最后几个获奖作品被取消资格。

“若有人质疑照片有假,拍摄者有责任提交数码作品原始数据或胶片作品底片”,《措施》中明确要求。今后摄影记者不能说自己没有存原始数据规避真实检验了。

《措施》将约束的不只是华赛,也包括金镜头等由中国新闻学会主办或者参办的所有新闻摄影作品比赛。

许林表示支持这个《措施》,希望学会进一步把它修订为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的新闻摄影采访与图片处理的行业规定,“我们学会太缺乏这样的行规了,现在,是该制订行规的时候了。”许林写道,“如再无行规,我国的新闻摄影生产关系将大大落后于新闻摄影生产力的发展,新闻摄影采访和图片处理仍将无章可循。只有维护新闻摄影真实性原则,华赛才能保持真实、客观、公正,才能真正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新闻摄影传播才能具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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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人玮   编辑: 傅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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