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至正"即将强拆 台北市大批警察对抗"中央"
2007年12月05日 09:48中新网 】 【打印

“大中至正”牌匾可能於本周被拆除,反对拆除的民众四日在中正纪念堂的广场上以标语表达心声(台北中央社)

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台湾“文建会”昨天通过“古迹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保警也进驻了中正纪念堂。台北市府文化局长李永萍强烈指责,“中央要硬干、搞戒严,简直是警察‘国家’,是无视于法律的行为,我们不陪他玩。”北市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也发出公开声明,呼吁各界谴责“为破坏而指定古迹”的行为。

据台湾《联合报》5日报道,台北市政府表示,“文建会”新修正的办法踰越文资法授权范围,更违法侵害北市对“直辖市文化资产”的自治权利,市府昨天下午5时已向“司法院”送出“释宪”声请案。

国民党参选人马英九昨晚表示,“像文建会、教育部这些做法,真的让我们看不下去!”

李永萍表示,市政府是依法行事,只要有毁损古迹行为,将由警方依现行犯逮捕。而进驻中正纪念堂的上百名警力,若是前来协助维护古迹,十分欢迎;但若是来阻碍保存古迹,市府将进行搜证,将保警以“渎职”罪嫌移送法办。

市府法规会主委叶庆元说,当局执意要拆“大中至正”牌匾,已经抵触地方制度法,依据行政程序法应属无效,市府仍旧坚持对于中正纪念堂文化资产的管理权不受影响。

针对文建会通过“古迹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叶庆元说,那只是一个行政命令,且“文资法”并没有授权中央主管机关解除地方政府古迹指定的权限。文建会没有修法,以修正行政命令方式自行扩权,违反行政程序法规定,自属无效。市府已提出释宪,请司法院解释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争议。

市府强调,依据地方制度法第75条第8项规定,在“司法院”做出解释之前,中央政府无权停止、变更、撤销或废止台北市政府对中正纪念堂的古迹指定。

“教育部”如强行拆毁中正纪念堂的牌匾,即触犯“文资法”第94条的“毁损古迹罪”,“文建会”主委翁金珠、“教育部长”杜正胜以及相关公务员,均需承担7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责。

不过,由于大法官要先讨论是否受理,即使声请紧请处分,以大法官审理的速度而言,如果“教育部”在近日内拆除牌匾,大法官的解释恐怕来不及做出,“大中至正”早就被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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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傅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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