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市进行首批55名官员财产申报[图]
2009年01月01日 14:56亚心网 】 【打印

阿勒泰地区下发的廉政防腐文件

新疆阿勒泰试行官员财产申报 七成受访者反对

亚心网讯(本网首席记者 赵砾):经过半年多的筹备,阿勒泰地区县(处)级领导干部首次财产申报工作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天,在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首批公示的是55名新提拔正科和副县级干部的申报资料。

阿勒泰地委宣传部说,此项工作准备充分,周密细致,完全到位。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说,地委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是“扎实试点,低调宣传”。

阿勒泰地区纪委12月22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首次财产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地直各部门(单位)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实施财产申报工作,并要求申报对象确保申报的真实性。

财产申报三种形式

阿勒泰地区的干部财产申报,始于地区纪委5月25日出台的一份文件——《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提出公开官员财产,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记者最新了解,《规定》中官员财产申报主要有三种形式:首批初任申报的55名干部的申报资料已经全部上达阿勒泰地区纪委,2009年1月1日将在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公示。这55名干部是当地12月3日新提拔的正科和副县级干部;其他在职正县级别以及《规定》中达到申报条件的干部,2009年1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上报地区纪委党风室,经审核后公示;同时做好改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三年内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公检法、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中具有执法资格、管理公共财务的科级干部等的财产申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种申报形式与国外一般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离职申报三种形式相似。

截至12月30日,阿勒泰全区“139”廉政账户已收到申报对象缴纳违纪款76万余元。按照《规定》,凡是在首次申报前主动上缴全部违纪违法收入的,无论将来由于任何原因或者其他案件牵连使申报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暴露的,地区纪检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免予处分,并建议司法机关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充满亮点的《规定》

这份由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制定的《规定》共有8章23条。其中让媒体感兴趣的亮点,除了“财产公开”之外,主要有三条:

一是个人财产申报的对象从县(处)级领导干部扩大到享有职权的其他党员干部。这条规定与以前国家有关规定相比,扩大了监督范围。

阿勒泰地区纪委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权钱交易的前提是有权力。所以这次对申报主体的界定主要看其是否有权,而不再只看行政级别。”

二是要申报官员及其家庭成员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及资金来源,及由继承、赠与、偶然所得(如中彩)等形式获得的财产。这条规定将“财产”的范畴扩大到股票证券等领域,这也是该《规定》之所以叫“财产申报”而不是沿用过去的“收入申报”的原因。

三是官员包括家庭成员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也要申报。包括官员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单笔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情况及资金来源必须申报。

这意味着,假如某官员购买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子,或者其太太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必须向纪检部门说明情况并讲明资金来源。

需要说明的是,阿勒泰这项《规定》的部分申报内容,包括官员及其家庭成员“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及资金来源”依然属于秘密,仅供纪检监察机关、预防腐败部门掌握。

阿勒泰地区纪委12月22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首次财产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有两条填表说明中明确规定,申报表分公开和秘密两份。

公开申报表要填写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高定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包括原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浮动固定工资、知识分子补贴、保健费、书报费、阳光津贴、岗位津贴、电话补助费、取暖费及单位自行发放的福利费等。

秘密申报表要填写的申报内容为历年来全部财产情况。

阿勒泰纪委工作人员坦诚,《规定》没有做到完全公开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财产,主要是考虑保护领导干部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还有隐私权的考虑,所以采取了公开申报与秘密申报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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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砾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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