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宪法》为迎奥运把关,就要把住公民的合法权益关和国家的诚信形象关,不能让擅长玩弄政绩把戏的人利用“迎奥运”做秀,为此,每一个真心盼奥运、诚心迎奥运的中国公民,都应该睁大眼睛。
随著“迎奥运”节奏的加快,9月15日,北京市“08办”(专为迎奥运成立的整治环境临时指挥机构)召开奥运立法工作会议,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5大类65项“奥法”初步方案,其中十一项涉及北京市立法权限,七项归属主管部门,十四项需由中央政府协调。如何避免“奥法”与《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出现冲突,成为此事中的一个最大看点。
“奥法”五大类65项
北京观察家强调,“北京奥运”申办成功的那一刻,神州大地上人人雀跃举国欢呼,说明奥运不仅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性和民主性的体育盛会,奥运精神的“人本”特征也与“以人为本”的国策相吻合,因而才会在民心聚拢的“触点”上拨动所有人的心弦。亿万中国民众为之欣喜若狂,心向往之,还说明主办奥运会不仅是政府官员们的事,更是老百姓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因此,用《宪法》给“奥法”把关,有助于弘扬奥运精神,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护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在首批公布的“奥法”立项中,可能与百姓生活正面冲突的敏感项虽然不多,却不可小觑,因为它们将直接关系到《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千家万户与各级政府之间在迎奥运上的协调配合,关系到国家大法至高无上的法律尊严。
笔者认为,被列入北京市立法范围的第二项“精神病患者在京流动管理”、第六项“安保检验检测,包括对残疾人特别是假肢人士的安检”和第九项“散客旅游管理规定”的三个奥法立项,都值得商榷。因为,《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二项中的“流动管理”,因其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而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权益纠纷。道理很简单,大街上的人流来去匆匆,犹如百川归海,从“流动”人群中发现和判断谁是精神病患者,难于在江河中寻找一滴泪。一些人因为饮酒过度、情绪失控或其它纠纷导致的反常之举,虽与精神病行为近似,却与之毫无关系。如此难度的一项法规,仅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就足以令人生疑,更何况它的专业性很强,不是精神病学方面的专业医生,哪个有资格可以参与真假精神病患者的“流动管理”?哪个又敢保证因此而不会触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可见该法至少在立项上就缺乏严谨而充分的科学论证。
第六项也是如此。因为“安保安检”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北京奥运”的顺利举行,并藉此弘扬“重在参与”的奥运精神,推动和谐中国的构建。如果此法的立项动机,仅仅是出于“防恐”考虑,就大可不必了。因为只要提高安检设备的科技含量和完善操作细节,使之环环相扣,责任到人,就完全没有单独立项的必要。反之,不仅会偏离人文关怀的奥运主旨,而且会因其敏感而给已经是弱势群体的肢残人,在人格尊严和心理承受上造成更大的伤害。
第九项“散客旅游管理规定”的执法难度更大。因为“散客”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上至微服出游的高官,下至各色百姓,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散客”,如若为此立法,其中的执法尺度将如何把握?况且《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如果无视《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采取粗放型方式执法,后果不难猜想。因此,无论哪一部“奥法”,都不能无视《宪法》的存在,更不能在执法权限和执法尺度上大于国法。
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
除了六十五个首批立项的“奥法”之外,一些为迎奥运而增加的临时性“规章”,也是百姓们极为敏感的话题。目前,海淀区已经按照市“08办”指示精神试点的“拆除临街防盗窗”一事,就是眼前的一例。
据媒体报道,权力很大的“08办”决定,为把全市临街建筑外窗的防盗护栏统一拆除,今年11月上旬将专门编制下发任务书,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底,可见这一举动将要采取强硬的“一刀切”做法。消息一经传播,立即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民怨沸腾的焦点有三:
一是“08办”只是个临时机构,所负使命只是一种短期行为。凭什么不顾防盗窗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民居延伸到机关、学校、金融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市区延伸到郊外的历史成因,无视北京的社会治安现状,强行采取如此损民的“霸王举措”?一旦奥运会结束之后“08办”被撤销,由此造成的一系列后果由谁负责?
二是拆除防盗窗的做法,与改善城市的治安环境不仅不利,反而会助长盗贼的猖獗,加速生存环境的恶化。除此之外,对百姓们的居家安危还能有什么好处?
三是《宪法》第39条明确赋予了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和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的合法权力。在强行拆除防盗窗的过程中,难免会因此出现“奥法”与公民权益的对抗,加剧社会的动荡,如此于官于民没有任何好处的“短期行为”,有关方面为何不及时出面加以制止?
百姓们对此更是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北京城该什么样儿就是什么样儿,干嘛为了奥运就弄虚作假,害得我们连以后的安生日子都没了保障?还有人说,如此强奸民意的做法,无非是个别当官的利用手中的权力,想显示一下自己的“政绩”,却让老百姓遭殃。大多数人认为,“08办”的权力再大,也大不过《宪法》;迎奥运再重要,也不如国家的长治久安重要,因此一致呼吁胡锦涛总书记在“六中”上关注此事,及时制止一切打著奥运招牌的损民、伤民、害民的行为。
“迎奥运”也要求真务实
北京观察家指出,求真务实是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中共第四代领导集体的一贯作风,“迎奥运”也要求真务实。因为,一个求真务实的北京,不仅会令全世界信服,而且比一个虚假浮华的北京更加真实可爱!正因为如此,用《宪法》为迎奥运把关,就要把住公民的合法权益关和国家的诚信形象关,不能让擅长玩弄政绩把戏的人利用“迎奥运” 做秀,把一个真实的北京变成虚假的代称。为此,每一个真心盼奥运、诚心迎奥运的中国公民,都应该睁大警惕的眼睛。(凤凰视点)
甄城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