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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 凤凰网 > 凤凰周刊 > 2007年14期(总255期) > 正文
 大陆高官死刑潜规则:郑筱萸死刑案再检讨 
 2007年06月21日 13:35字体:  
 

郑筱萸案似乎已尘埃落定,但在法律、民心、以及监管制度方面的反思则刚刚开始。

听到自己死刑宣判时,郑筱萸仰面向天,显得一脸绝望。

中国内地开放近30年来,郑筱萸成为第4位被判死刑的省部级高官。

此前3名已经被执行死刑的分别是胡长清(原江西省副省长)、成克杰(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和王怀忠(原安徽省副省长)。

去年以来,多位贪腐高官纷纷落马。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原北京副市长刘志华、原天津检察长李宝金、原江苏省人大副主任王武龙、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原山东省委副书记杜世成等官员被查办。有的正在深入调查中,有的已进入司法程序。

据本港《文汇报》报道,这些落马高官在十七大之前会陆续结案,不排除有的案件在7月1日建党86周年前就水落石出。

郑筱萸案此时宣判,意味深长。

为什么是死刑

“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月29日,“受贿罪”成为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郑筱萸死刑的罪名。

“从法律角度讲,这一判决非常正常。”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称,按照现行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他提醒说,郑筱萸的后一项罪名,玩忽职守罪,亦达到了该刑罚的最高处罚上限7年。

“一般案件除非罪不可赦,不会这样起诉,也不会这样判决。”该检察官说,两项罪名都以刑罚上限判决,非同寻常。

成克杰及王怀忠被执行死刑后,中共高官严重贪腐犯罪基本已无死刑立即执行案例。本港《文汇报》报道称,外界曾传出“中国对副部级以上犯案官员不再判死刑立即执行”之说。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受贿702万,原河南省人大副主任王有杰受贿计人民币634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890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均被判处死缓;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贪污、挪用1.6亿元也被处死缓。

郑筱萸受贿649万元,以金额计显然并未超越前述官员。

“这种数额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判决死刑,但是郑筱萸受贿导致的药品失控,以及由此带来直接后果和影响太大了,可能更多的是从此案所带来的后果和影响上作出的判决。” 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陈光中说。在陈光中看来,此案与官大官小没关系,与金额也没有关系,没有类比之处。

本港《明报》的报道亦指称,郑筱萸被判死刑,显示内地官员贪腐、渎职行为对国家公权力和民众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亦成为量刑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郑筱萸案的重处,亦被认为是中共对官员的制度追究延伸至其卸任。新华社在郑筱萸案一审宣判后,即刊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特约评论员文章,称对郑筱萸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充分体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分子的坚强决心。

“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说法最早在毛泽东下令枪毙张青山、刘子善之时。在大骂其时的两位高级官员是混账王八蛋之后,毛泽东毫不犹豫地签署了枪毙的命令。40多年后,对一位官员的执法中重新引用此语,其警告的意味非常明显。

新华社的报道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但郑筱萸却为了一己之私,不惜利用权力大肆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他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及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官方的这一评论以极其严峻的口吻说:“郑筱萸最终落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下场,罪有应得。”

郑筱萸一案的审查只用了13天,但审判结果或许早有共识。据知情人士透露,类似的正部级官员的判决,事前即会将判决结果上报高层征求意见。如无特殊重大变化,一般情况下这种判决被看作是决定性的,二审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

分析人士就此认为,北京方面很可能要以郑筱萸被判死刑的案子再一次警醒全国的高级官员和向国际社会宣示中国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此前,已有“贪腐官员免除死刑的”的呼声,而“慎杀”也成为中国司法的原则,但是中国在惩处贪官时,仍未排除“死刑”这一极端手段。

谁制造了“郑筱萸”

自升任国家药监局局长(包括任医药管理局局长)以来,郑莜萸用了10年时间(1996——2006)完成自己的人生设置,其所走过的路,恰是中国腐败官员堕落的典型之路。

在药监系统,郑筱萸确立了自己的“郑家班”,其悉心栽培的曹文庄差一点就完成了继任大业,另一位大将郝和平亦是重要的角色。而另一组郑家班成员中,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和儿子郑海榕在上海注册公司,主要从事药品代理和进口业务,后被内地媒体称为“一家三口卖批文。”

在郑筱萸的第一任期内,他完成了药监局的内部改造,“地标”与“国标”、“GMP认证”。在这一时期的官方报道中,大多称赞郑筱萸在制度方面的创新。10年后,媒体则从这些制度建设中找到了“垄断”、“腐败”的源头。

“为什么那时候郑筱萸说一不二,因为大家相信这是改变药监现状的一种改革。”药监局的一位官员现时亦认为郑筱萸有其可取之处,他反问:“为什么当时没有人提出来监督的问题?”

“有法规制度不健全、行政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监督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新任国家药监局纪检组负责人一口气指出郑筱萸的5大问题。一位强势官员所创立的游戏规则,其实并无多大特殊之处,但显然没有人提出反对,药监部门上一任纪检组长即因此离任,其时无论郑筱萸当时的上级、同级以至于下属,对郑筱萸的问题都没有作出及时的反应。

此时的郑筱萸,掌管“绝对的权力”便是自然之事。

权力寻租甚至成了公开的秘密,其实在郑筱萸宣布将5000家“地标”药企缩小到1500家“国标”药企时,一个新的利益均沾的群体已经形成。这条通道注定有诸多环节是留给寻租者的。

郑筱萸政策的执行者们也都纷纷登台,在此权力体系中,他们竭力维护的是分到自己嘴里的那一匙羹。郑筱萸几乎已经成功平稳过渡,在药监局他将权力逐步移交给自己的“郑家班”,而其家庭“致富”之路也越来越快。庭审的时候,这位局长懊悔地说:“不知道默认亲属收礼也是受贿。”很难相信这是一位执法官员的由衷之言。

这条“黄金通道”终于断裂,“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等重大医疗事件随后接踵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诸多问题都面临质疑。郑筱萸在此影响下去职。但是几个月后,他被请回来重新调查,药监系统的腐败窝案浮出水面。

官方报道中再次重申“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但郑筱萸案却重创了中国药品的信誉,并令老百姓对医药行业的不满更趋增高,有人称郑莜萸是“拿13亿人的健康开玩笑”。

在郑筱萸等人案发后,有45家医药企业被查,发现其中137种药品是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而其中6种药品为假药。

一个官员背后的黑洞刚刚揭开却又将关闭,内地媒体的报道多有指称“郑筱萸被判决死刑”显示了中央反腐的决心,网上舆论亦是一片叫好。但“郑筱萸案”中的诸多疑问仍未能得到解答,有人曾坚持不懈地举报药监腐败,药监部门的权力监控的空白,官员家庭与官员管辖范围的交叉,这些明文规定如何成了空头文件?在郑筱萸之后,这些问题仍将可能出现在其他官员身上,还未判决的诸多副部级官员就是明证。

也有清醒的观察者们认为,郑莜萸案尚未到叫好之时,反思郑莜萸案则正当其时。有评论认为,现在为郑筱萸的死刑欢呼,将不自觉地再次成为这套体制的同谋。来源:《凤凰周刊》

 
作者: 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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