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阿布力肯木·阿布都热衣木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法院判定阿布力肯木的具体罪行有三项:通过雅虎网站维吾尔文邮件组散播有煽动分裂国家内容的文章;向他人散布“政府要停止和关闭热比亚·卡德尔商贸大厦经营”等谣言,意图煽动当地百姓到政府部门游行;和兄弟姐妹一起撰写《我们是罪犯吗?》一文,歪曲中国人权制度和民族政策。
这是自去年11月以来,被大陆称为“东突分子”、但又被海外流亡维吾尔人奉为“维吾尔之母”的热比娅被判入狱的第二个孩子。
另据外交部网站消息,“东突分子”玉山江被判处无期徒刑。玉山江于2006年赴乌兹别克斯坦时,被乌当局以涉嫌参与恐怖活动为由引渡回中国。
热比娅三子获罪
4月17日,热比娅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采访时表示,她坚信自己的儿子是无辜的,她曾在美国发表声明表示,中国政府其实是在试图通过迫害她的儿子而向她报复。
去年11月27日,热比娅刚被海外疆独势力选为世界维吾尔族代表大会主席的第二天,她的另外两名儿子阿里木和卡哈尔,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以偷税漏税罪判决。新疆有关人士,否认对热比娅之子判刑是为报复热比娅的指责。本港《大公报》引述相关人士话说,热比娅家族企业所犯偷税罪证据确凿,查处其子完全是依法行事。
相关人士表示,政府调查后发现,热比娅及其子女在乌鲁木齐市注册的阿克达工贸公司自1994年至2004年期间,采用各种非法手段偷税漏税807万元。已有20万美元的现金通过各种方式被转移到国外。
据英国国家广播电台报道,热比娅共有11名子女,目前有6人在美国,5人在乌鲁木齐。
“维吾尔之母”曾为传奇人物
现年56岁的热比娅曾是纵横新疆政经两界的传奇人物。
1981年,她和时任新疆某大学副教授的司地克肉孜再婚。据1995年,美国《福布斯》全球富豪龙虎榜估计,热比娅拥有2亿元人民币的财富,当时位列中国富豪第8位,是新疆女首富。
和内地众多成功企业家均走上和政府合作的道路相同,她也曾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新疆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并被选为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
但1996年后,她和中国政府的关系开始恶化。
中国政府指责她与东突恐怖组织相勾结,企图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
1998年,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称,当年“两会”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向媒体透露,热比娅因为欠国家银行几千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加上她的丈夫在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她本人未明确表态,所以未被推选为第九届政协委员。
1999年8月,热比娅被捕。2000年3月,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向境外组织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判处其8年有期徒刑。
“东突”新星
2004年,热比娅获得减刑1年,2005年3月,美国国务卿赖斯访华前夕,刑期未满的热比娅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被释放,当天就踏上了前往美国的旅程。
2006年9月,她成为当年度191位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之一。
中国对这个提议作出强烈反应。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曾在例行记者会上说,热比娅是“东突分子”,她言行旨在破坏中国社会的和平与稳定,这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初衷背道而驰。
据新疆社会科学院中亚所所长潘志平介绍,境外曾有4股“东突”分裂势力,西亚的艾沙集团,欧美的艾尔肯集团,中亚的莫合里索夫组织,南亚的买合苏木组织。4个集团产生了5060个分裂组织和机构。
但热比娅的出现让这个局面有了变数,使境外50多个“东突”组织进入到了又一次重新盘整的时期。有“后台”的热比娅,正在成为“东突分子”中上升的“新星”。来源:《凤凰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