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引咎辞职被认为是内地官员实行普遍化问责的标志,但解的悄然复职并没有开启官员复出的透明化序幕。
在公开场合消失一年零一个月后,1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原局长解振华出现在国家发改委,被任命为副主任,中组部官员在国家发改委司级以上干部会议中宣布了解振华的任命。
“这很正常啊,迟早的事。”国家环保总局一位官员在谈到解振华的复出时称。在解振华辞职离开环保总局的时候,国家环保总局的诸多人士就已经持有了这样的看法。其时,56岁的解振华因为连续推行“环保风暴”,而被视为将“环保这个冷板凳坐热的人”。
2005年12月,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因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提出辞职,国务院免去了他的局长职务。
“确有责任,但是这个责任不是解局长一个人的,他是代表总局主动承担责任的。”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官方媒体的诸多解读中,解振华的辞职被认为是为“政治道义”负责的一种表现,而此前诸多官员去职后不久即复出亦有先例。
解振华在发改委的12名副主任中排名第四,在他之前的三位副主任陈德铭、王春正、张国宝同样是享受正部级待遇的官员,排名第一的副主任陈德铭之前是陕西省省长。发改委现时拥有的正部级官员是国务院诸多部门中最多的,其拥有的权力亦非常之大。
有着23年环保工作经验的解振华仍重操旧业,在国家发改委中继续分管环境保护及能源节约工作,分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等机构。亦有评论认为,钟情于“循环经济论”的解振华在新任上可能会使其推动的“环保风暴”更进一步,因为发改委主控宏观调控,对各省的工业项目审批握有生杀大权。
在解振华之前,内地已有多名高官因行政失职而被问责。
“非典”时期被免职的卫生部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原市长孟学农都在不久后重新被启用,张文康最初被安排到宋庆龄基金会任副主席,随后这位官员在2005全国“两会”间当选为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操旧业。
在工程建设领域颇有建树的北京市原市长孟学农则被委作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至今。
有观察者认为,按照中共惯例,党的干部犯错误后只要不开除出党,仍将有机会重返工作岗位。
上述三位正部级官员去职时仍保留了中共中央委员的职位,其后的重新启用当在意料之中。另一位部级官员、中石油前总经理马富才因为重庆开县井喷事件导致243人死亡而引咎辞职,在离职一年后亦被安排到发改委属能源办副主任。
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内地首开“问责”之风后,已有上千名官员因工作失误而引咎辞职,其中大多数在一段时间后后又重获得任命。
最短3个月,最长一年,引咎辞职的官员在重获任命上亦形成了一定惯例。张文康和孟学农都在离职半年后重新被启用,而马富才和解振华则在辞职一年后复出。
相对于主动辞职,免职或撤职的官员有些或许需要等上3年的时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孙小虹1999年因“顶风违纪”被中国人大常委会免职,蜇伏3年后,孙重获任命,在2002年夏出任云南省外经贸厅厅长。
2003年6月,在海军361潜艇事件中,济南军区副司令员兼海军北海舰队司令员丁一平被行政降级,由大军区副职降为正军职,军衔也由中将降为少将,首开1988中国军方授衔以来之先例。 同样,在3年之后,丁被重新启用,担任海军副司令员,军衔恢复为中将。
官员问责的声音,近年在内地逐渐清晰,从2002年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始,再到《公务员法》的出台,官员承担责任的追究渐趋严厉。
但与此同时,官员复出的机制则仍显得模糊,这也引发了舆论对此的质疑。北京大学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所长谢庆奎教授认为,成熟的引咎辞职制度应该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可以启动国家程序追究官员的失察责任和不作为责任。二是对官员复出亦进行透明公开的制度化设计。
但美国《侨报》亦有报道认为,中共在官员复出中选择了更为务实的做法,对有能力的“戴罪”官员重新任用也是一种政治理念与制度的理性。来源:《凤凰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