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百万的大陆台商、台干、台眷并未领用大陆的身份证,台湾当局的两岸条例也不准许台湾地区人民领用大陆的身份证,台商、台干、台眷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在大陆参选,在身份上就大有疑问。
厦门市思明区人大代表选举已经落幕,首次参选的林重光落选了。落选看似只是区人大选举中自荐候选人的常态,但是,这个原本不起眼的小新闻却引发台湾媒体的热烈讨论。因为,林重光的身份背景是台商。
林重光投入区人大选举,让周围的民众觉得纳闷。因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已经有台湾籍人大代表,为什么林重光还要投入层级最低的区人大代表选举?直接去选全国人大不是更好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由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台湾省籍同胞中产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上,也可以很明确地看到由王琼瑛、刘琪、胡有清等13名台湾籍代表组成的“台湾代表团”,其中还包括一名代表“高山族”的胡亚芳。
接触过这些全国人大代表的台湾媒体记者观察,13名台湾团的人大代表中,大多数讲话并没有台湾口音,他们是1949年之前即已从台湾迁居大陆,或是1949年之后在大陆出生,少部分是1949年之后前来大陆,而且,实际生活在大陆的时间远多于在台湾的时间,有些甚至没在台湾住过。
总体而言,台湾团的人大代表大多早与台湾脱节,这13名台湾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到底能不能代表台湾,也成为两岸间的热议话题。
台商投入区人大选举
有别于这13名台湾团全国人大代表,在台湾开放赴大陆探亲后,到大陆投资的台商与日俱增,实际在台湾成长、经常往返于两岸之间的台商大幅增加,这些“正港”(台语中“纯正”的意思)的台湾人如今在大陆已经遍地开花。
最早一批到大陆投资的台商,已经在大陆发展了将近20年,不但经济生活重心在大陆,生活层面、社会交往也逐步与当地融合。
许多台湾人的祖先来自于厦门、泉州、漳州;因此,在台商来大陆投资、经商的过程中,由于语言与台湾人相同,闽南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成为台商最早的聚集地之一。
当台商越聚越多之后,厦门很早就意识到台湾人在大陆参政的问题,1995年颁订的《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即同意居住在厦门地区的台湾民众,在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期间在厦门者,即可依照选举办法参加选举。
尽管厦门方面有了这项规定,但是,台商还是踟蹰不前。从1995年到2006年的10年之间,没有一位台湾地区民众参与区、镇人大代表选举。
原因在于,根据台湾当局的规定,台湾地区民众在大陆担任人大代表属于违法行为。台湾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中第33条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它机构,不得担任经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会商各该主管机关公告禁止之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
违反此一规定者,根据两岸条例第90条的规定,将被处以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约合人民币2.5万元以上、12.5万元以下)的罚款;具有特殊身份而违反此一规定者,甚至还可能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面对罚款、徒刑的处分,在大陆发展的台商能不招惹麻烦就不招惹麻烦;况且,台商到大陆的目的是为了赚钱,对于政治的需求并不算太高。
林重光遭到海基会警告
林重光参选此次厦门市思明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也是一个意外。林重光是在听说台湾地区民众可以参加厦门市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之后,跟友人聊天时表达出参选意愿,之后林重光也没有太过在意;而虽然林重光并未自行登记为候选人,但当地民众趁林重光出差在外时,自行联署10人以上推荐林重光参选。
由于台湾民众出任大陆人大代表违反两岸条例相关规定;因此,林重光参选厦门市思明区人大代表的消息传出之后,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即海基会)曾通过台商协会联系到林重光,希望林重光退出选举,并告知一旦林重光当选即违反两岸条例相关规定,会受到罚款的处分。
林重光虽然一度犹豫,但并未就此打住。最后,林重光落选了,当然也就没有违反两岸条例的问题了。
虽然林重光意外参选、意内落选,但还是受到两岸严重关切。据了解,此次不只林重光一位台商参加福建省的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厦门市有12名、福州市有10名台湾民众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选举活动;换句话说,首次有台商参选福建省内区人大选举就刮起了一阵风潮。
目前全国人大台湾团的13名代表,是在拥有大陆身份证的3.6万台湾人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名额;但是,关键在于,现在常驻在上海地区的台湾民众粗估就有60万人,其中包括台商、企业中的台籍干部及眷属、台湾学生;再扩大开来估计,在大陆常住的台湾民众为数在百万人左右,此一数量远大于全国人大台湾团的计算基础3.6万人。
有学者曾提出动议,即全国大人中的台湾代表能否从这100万名台商、台干、台眷中产生。即便这些台商、台干、台眷通过大陆法令规定当选区、镇人大代表,也仅是代表在大陆的台商、台干、台眷,无法代表全体台湾人民。
当然,这些讨论背后还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接近百万的大陆台商、台干、台眷并未领用大陆的身份证,台湾当局的两岸条例也不准许台湾地区人民领用大陆的身份证,台商、台干、台眷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在大陆参选,在身份上就大有疑问。
据了解,林重光的参选资格是建立在“在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期间在厦门者”,而非领有大陆身份证;也因此,他的参选资格也受到质疑。
分析人士说,这种状况的出现,有其历史与现实原因。两岸目前的状况,尚不具备讨论公民政治权利的条件。两岸对公民参与政治活动都有相关的规定。在身份认同与政治权利界定上,尚需要较长的时间。
但也有一种意见认为,两岸政治权利的界定,可以比照香港的做法,即只在当地享受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政治权利。即便在两岸三通以后,台湾民众以独特的方式参与本地政治,并不需要参与大陆的政治活动。
台商是否参选意见不一
一位长期居留在北京的李姓台商分析,福建已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若干政治敏感度较高的政策可以在福建先行试点;而大陆各地台商对于加入人大都会有所需求,有的是经商上的需求,有的则是“商而优则仕”的需求。但北京市至今还没有公布台湾民众参选人大代表的规定;因此,完全没有听说有台商登记参选。
上海台商协会前会长叶惠德表示,他本身对于政治没有兴趣;因此,从来没有考虑过参选上海市人大代表或是上海市某区的人大代表。不过,他确曾听说有台商有此意愿,而参选的动机大多是希望藉由人大代表的身份提高在当地的地位、声望,达到政商结合的目的。
姑不论台商是否可以参选、是否有意参选地方人大代表,台商在各地“打拼”,当地官方的支持力度是台商是否可以顺利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台商大多希望可以和官方建立起直接的沟通管道;而民意代表制度的目的,也就是希望通过此一管道将底层民意向上传达、官民直接沟通。
叶惠德说,上海市政协设有台港澳组,都会定期与台商开会、协调,也会进行与台商有关的调研工作。此外,上海市高层官员也会与台商座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就当场解决,无法当场解决的问题就带回去调研,效率都算不错。
福建地区台商也说,国台办副主任郑立中在福建任职期间,经常与台商面对面开会、座谈,与郑立中的沟通也相当具有效率。北京的李姓台商认为,大陆台商、台干、台眷为数众多,有必要以某种形式公开被确认为一个“族群”;且通过台商协会与所在地地方政府沟通,在各个地方会出现不同的效率及受重视程度。因此,虽然还没有必要透过参选成为人大代表,但台商与各地政府的确有必要建立制度化、法律化的互动、沟通、协调管道。来源:《凤凰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