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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 凤凰网 > 凤凰周刊 > 2006年34期(总239期) > 封面故事 > 正文
 马英九危局 
 2007年01月19日 19:54字体:  
 

马英九可能被以贪污罪起诉,一旦被起诉,不但将失去国民党党主席资格,从此不能领导台湾第一大党,同时也不能参加“总统”初选,无法代表正蓝军角逐2008年“总统大选”,堪称其从政以来最大的政治危机。

从政以来一直清廉自持的台北市长、国民党主席马英九, 11月间深陷“特别费风暴”,民进党以他市长特别费为题,展开了一系列的攻击行动。

若民进党立委的指控属实,马英九可能被以贪污罪起诉,一旦被起诉,不但将失去国民党党主席资格,从此不能领导台湾第一大党,同时也不能参加“总统”初选,无法代表正蓝军角逐2008年“总统大选”,堪称其从政以来最大的政治危机。

马英九在台湾政坛独树一格,坚持不走传统的“黑金路线”,他不喜欢与一般政治人物交际应酬,与连战、宋楚瑜及王金平等泛蓝天王都相当疏离。然而,素有“不沾锅”称号的马英九,竟然被世俗的特别费缠身,台湾媒体戏称马英九“走入凡间”。

什么是特别费?

特别费是台湾特殊的一种制度设计,过去因为公务员薪资低,几乎没有能力为公务进行交际应酬,因此可在预算中编列特别费,只要事后报帐合乎规定,基本上会计、审计单位并不过问特别费使用状况,这是官员们合法的“小金库”。

特别费主要用途,是作为机关正副首长因公招待、馈赠、奖赏及公共关系所需。简言之,官员请人吃饭时,所拿到的发票就可以拿去报特别费;如果要奖赏属下也可以用特别费,只要受赏者签领据证明即可;逢年过节送礼,买礼品的单据可报特别费;想做慈善事业,也可以拿特别费去捐献公益。

目前台湾约有6500百名官员可享特别费待遇,上至中央单位的“副总统”、五院院长、各部会首长,下至地方单位县市长、局处正副首长、学校校长,都可在预算中编列特别费,比起一般预算,特别费可算是相当宽松。

特别费唯一的限制,就是核销过程必需合乎规定。以马英九所担任的台北市长为例,一个月特别费有34万元新台币;在这34万元中,其中17万元需要发票、收据、购票证明等凭证核销,另外17万元,则不需任何凭证。

不需凭证的半数特别费,只要首长具领即可,首长可选择直接汇入帐户、领支票或领现金三种方式。马英九选择的是直接汇入账户,因为他认为账户内的金额,都必须依照《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向“监察院”申报,是最为阳光透明的方式。

不过,有关特别费的法令并不完备,并未法制化,多年来颇受针砭。多数首长将半数特别费视为“薪资的一部分”,且沿袭多年、积非成是,会计、审计机关对于稽核特别费也往往失之过宽,不过问详细使用状况,这使得特别费往往藏污纳垢,问题重重。

“爱台小市民”的检举信

当陈水扁深陷“国务机要费风暴”时,民进党开始操作“乌贼战术”,通过党籍台北市议员与立委,清查马英九的特支费使用状况。

民进党立委谢欣霓等7月底赴“监察院”审计部,检举马英九特别费涉嫌违法,强烈要求审计部比照查核“国务机要费”规格,在一周内完成查核并公布。

立委们接获署名“爱台小市民”的书面检举,质疑马英九所说“特别费都由幕僚直接汇入账户,过去的市长也是如此”,以及马英九担任市长以来夫妇财产增加2660万元,都有问题,应比照“国务机要费”调查并公布。

不过当时审计机关、主计机关都为马英九的特别费背书,包括审计长苏振平、台北市主计处长石素梅都认为没有违法问题。石素梅指出,为简化作业程序,台湾的局处首长都是直接汇入个人账户,“副总统”、“行政院长”等也有特别费,也是同一套申领办法。

但因为立委检举,审计部再请台北市审计处调查,调查后审计部发言人王永兴表示,马英九特别费支用情形,“结果与行政院规定相符,一切核销都合法。”

但民进党立委不死心,再到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检举,要求检调介入调查。谢欣霓检视监察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专刊,指出马英九及妻子周美青前一年的财产增加约410万元,除兆丰金股票减少6万股外,可以推估主要收入应是利息及薪资所得,但将马英九夫妇整年收入减去家庭支出,应仅能存205万元,为何实际上多了一倍?

马英九表示,他与妻子在薪水族中算是“高薪”阶级,一年存400多万元并不夸张。他强调自己的特别费多做公益用途,且与私人生活费分得很清楚。

这其实是很牵强的指控,不过只要有人检举,检察官依例都要查案。不料查着查着,真查出马英九的特别费有问题,11月14日马英九首度以“关系人”身份,被查黑中心检察官侯宽仁约谈,后几日,市长夫人周美青也被约谈;11月23日二度约谈,显示案情有升高之势。

小职员几乎毁掉政治明星

然而约谈后当天晚上,台北市政府就主动举行记者会,自爆“假发票事件”。市府秘书长李述德表示,2003年起,市长室秘书余文帮马英九核销特别费时“贪图作业简便”,共有3754张小额发票被换成大额发票凑抵核销,总金额近80万元。

依照市府说法,因为马英九的特别费发票太多,且往往都是小金额,报帐时非常繁琐麻烦;因此余文便宜行事,用金额较大的发票,取代多张小金额发票报帐,这样可以简化报帐程序。

不过,市府强调,马英九对于余文作为,完全不知情,3754张的原始旧发票,目前都完整保留,市府是内部调查发现有异,因此主动将数据提供给检察官,“家丑不怕外扬”,因此主动开记者会对外界说明,不过却让外界看傻了眼。

余文的行为,可能涉及台湾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若有中饱私囊情事,还可能以“贪污罪”被起诉。如果马英九确不知情,在这部分应该不会被检察官认定有罪,不过法律责任可逃,监督不周的政治责任却是他必须吞下的苦果。

马英九约谈后第二天一大早,检调展开突击战术,闪电约谈本案的关系人。其中有4名是台北市长办公室现任、离职或调职的秘书,一名现任秘书从市长办公室被市调处干员带走,当时马英九正与幕僚开危机处理会议,场面相当讽刺。

检方采隔离讯问方式查案,避免这些关系人串供,包含市长室秘书在内,共有11名关系人被约谈到案。由于几名秘书对于发票部分全部坦白,尚无具体贪渎事证,下午时检方已将余文等人饬回,但对余文限制出境。

特别费的“公款私用”争议

马英九由关系人转为被告的可能性,仍然无法完全排除。除了上述假发票问题可能涉及刑责外,另外一半17万元不需凭证的汇入款项能否“私有”,也是检察官侦查重点。若马英九在这点上站不住脚,可能就会面临被起诉的命运。

马英九极度诚实,他把每月不需凭证的17万元都汇入户头,而且用不完的部分还很诚实地向“监察院”财产申报。民进党立委就认为,特别费若有用余,当然还是“公款”,马英九竟把用余申报,形同“私产”,这正是马英九贪污的最佳证明。

说来很讽刺,其他大多数领用特别费的首长,都没有马英九的问题,因为多数首长交际应酬不断,特别费月月不够,全部花个精光,没有用余便没有私用问题,即使有剩也不会拿来申报,因此在特别费问题上,几乎没人有事。

但“不沾锅”马英九不喜交际,在这方面开销很少,用余金额还诚实申报财产,等于坐实“公款私用”的指控,法界人士认为,这个问题涉及法理问题,法庭上确有争辩空间。

马英九是个脸皮极薄之人,尤其清廉之于他,就像“贞操之于皇后”,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约谈后3天,马英九主动宣布把7年来不需凭证的特别费,约1500万,全部捐给公益团体。他眼中泛着泪光表示:“我绝对不是贪钱的人,却被以贪污罪嫌调查,这辈子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让我心里非常的难受。”

不过,马英九的捐钱举动,媒体并不欣赏,绿委更质疑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捐出赃款也不能免罪”。

国民党力挽狂澜

由于台北市政府的危机处理极差,错过了许多关键时刻,终于让特别费事件从小乱流,演变成大风暴。但国民党立委不死心,也学民进党打起“乌贼战术”,全面清查陈水扁与四大天王当年当县市长时的特别费使用状况,希望力挽狂澜。

马系立委赖士葆,还查出10年前陈水扁当台北市长时,用特别费私用在水电费、瓦斯费与插花费,情节虽然更劲爆,但媒体效果不佳。有人形容,陈水扁贪钱是“流氓嫖妓”,民众早已见怪不怪,但马英九涉案是“神父偷腥”,这才是新闻。

台面上国民党共体时艰,台面下可是暗潮汹涌,各股山头可是跃跃欲试,希望利用马英九势弱机会夺权。“立法院”次级团体“新声会”,就暗自进行联署,要求国民党集体领导,本土派、连系也伺机而动,释出连战再选2008年“总统”、王金平组阁之类的讯息,测试水温。

未来特别费案还会再延烧,检方会如何办案还很难说,若马英九难以脱身,民进党四大天王可能也不能全身而退。获得最大利益的,反而是乘乱突围而出的陈水扁。来源:《凤凰周刊》

 
作者: 特约撰稿员 凌葛(发自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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