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老人殇于谁人之手?

网友评论()2014.05.28 第149期 总第149期 作者:潘采夫

安庆上一次为全国瞩目,可能要上溯到太平天国时期了。继河南周口“平坟运动”之后,安徽安庆在殡葬改革中不甘落后,在所辖农村推行“砸棺运动”,收缴砸毁数以万计的棺材,导致多名老人自寻短见。《新京报》记者陈杰在3个村庄采访到7起自杀案例,这些老人以喝农药、上吊、投井等极端方式自杀,只为赶在6月1日新政实施前躺在棺木中入土。

在记者采访的自杀老人中,最年轻的68岁,最年长的87岁。68岁的刘少莲投井自杀,一位84岁的老妇悬梁自尽,87岁的潘秀英四次喝农药自杀,其中一次吐血两公升,虽被抢救过来,但已近乎痴呆。这些令人心碎的人间悲剧,以及破门而入砸碎棺材的行径,很难让人相信发生在当下,恍如回到当年“破四旧”和“大革命”。

笔者读到一份“安庆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告”,只言简意赅地写了六点,其中有:“对死亡者乱埋乱葬的,直系亲属一律依法严惩。从医疗机构转移偷运遗体、私自收殓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严惩。在火葬区内制作、销售棺木等封建迷信用品的,一律依法严惩。对工作不力,执行包保责任不到位的责任人,一律从严追究责任。”文字中透出的严厉与戾气,令人不寒而栗。

5月8日,安徽省的新闻门户中安在线刊出新闻《安庆宿松高岭殡葬改革典型:不带走一片云彩》,报道宣传一位78岁的老人自愿火化的事迹,然后写道:“全县殡葬改革的号角吹响了,这是一场‘去千年陋俗,树一代新风’的革命。”“有许多像甘毛妹那样的老人,自觉地成为这场革命的先行者。”“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相信,这场革命一定会胜利......”

一场移风易俗的殡葬改革,在官方通告中遍布“一律依法严惩”“从严追究责任”,在官方媒体上被称为“革命”,显示出安庆官员毕其功于一役的“魄力”。如此指挥棒、军令状之下,很难不层层加码,发生大规模砸毁棺材、多位老人自杀的事件,也就不难理解。

但奇怪的是,同样在官方媒体,笔者发现另一篇政府新闻稿,显示安庆对推动殡葬改革又有清晰的设计以及温和的步骤。安庆新闻网写:“启动殡葬改革,安庆市首先将通过殡葬惠民政策的引导,全面推进遗体火化。全面实施殡葬惠民政策,至今年底将全市平均火化率提高到50%,到2015年力争达到70%,到2016年达到80%。同时加强并规范公墓建设,坚决杜绝乱埋乱葬。严格控制经营性墓地面积和墓穴面积,加强对城镇经营性公墓入墓情况和价格的监管。”

这是一份不错的计划,如果能够严格执行,不搞一刀切,而是配套人性化措施,以免费火化、建设公益公墓或祠堂吸引村民,充分考虑老人的生命信仰,辅以温和的沟通手段,根本不需摧枯拉朽的暴力手段,就可以达到目标,至少使安庆的殡葬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两种方式,一种比较慢,但稳步推进,配套措施科学,百姓易于接受,不会发生悲剧,可取长远之功;另一种马上见效,但疾风暴雨,强权推行,侵害村民权利,还逼出人命,严重激化社会矛盾。哪种方式更好,所有人能都分辨出来。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安庆市委书记、市长放弃文明选择野蛮,选择一种最糟糕的办法呢?

查阅2009年4月20日《安徽商报》,一篇标题为《省府令缘何在安庆成“空文”?》写道:“1994年2月25日,《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但时至今日,安庆殡葬改革尚未全面启动,十多年来,安庆火葬地区死亡人口的火化率不到10%,一直位列全省倒数第一。省政府令在安庆成了‘一纸空文’。”

不到10%的火化率,殡葬改革十几年里一纸空文,真正的原因就在这里。不知出于何种理由或观念,安庆的前任领导视殡葬改革为无物,十几年里毫无作为。而且,手中的权力足以让他(或她)藐视媒体监督,使整个安庆远离火葬,火葬率多年全省倒数第一,使安庆在殡葬改革方面极端落后,省级民政部门却束手无策,这是何等的霸气。

现任安庆市委书记虞爱华2013年3月就任市委书记,一年之后,开始推行“殡葬新政”,偿还前任留下的烂账。为了突击政绩,就以新官上任的劲头,采取“革命手段”,导致了老人自杀悲剧的发生。前任官员放任自流,“无为”得霸气,继任官员一刀切断,“有为”得同样霸气。权力如此折腾之下,老百姓没有缓冲地带,没时间改变观念,没机会舒缓感情,尤其观念保守的老人,情急之下的选择也就可想而知。

有人批评寻短见的老人愚昧,这不客观,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入土为安的生命观绝不愚昧,而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儒家传统。中国的农村老人,对于生死从来是自然的,他们不畏惧死亡,只要让他们长眠在泥土中,有一口好棺材作为归宿。自杀的老人,死于对死无葬身之地的恐惧。

有人说老人死于土葬与火葬之争,这也不客观,他们实际上是被安庆长官的“懒政”和“暴政”给折腾死的。他们殇于安庆的政绩突击队,殇于不容分说的强权。

潘采夫

凤凰评论专栏作家,媒体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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