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裤男”或被拘留15日
2010年01月28日 09:43广州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老乡叹“内裤男”:“他的人生是场悲剧”

本报讯 (记者黄维)前日手提双刀在四环路路段大闹的“内裤男”到底为什么会做出这种看似疯癫的行径?与该名男子曾共事过的老乡张显(化名)昨日找到本报记者,向记者解密事件深处的根源。“他是一个很悲剧的人,他的家庭和经历造就了现在的他。”警方透露“内裤男”或被处以15日的拘留。

家中阴影造就畸形心理

张显和黎恩旺都来自广西博白县,“黎恩旺家里有6姐弟。”由于家里只有2个男丁,黎恩旺一家在村里备受欺负。“黎恩旺说,家里势弱一切就得忍。但忍到不能忍时,就要反击。”所以,他脾气喜怒无常,有时候还有狂暴的一面。

2004年,黎恩旺与邻村人打架被砍伤腿,派出所做了笔录后,就再也没管过。“连派出所都欺负我们家,不管我们的事。”黎恩旺经常说。本已患病的黎父忧郁成疾病故了。

来莞工作不顺酿悲剧

张显称,黎恩旺2008年底承包了刘姓老板的打桩机。

“他是个聪明人,但是太懒,又好赌,”张显印象中,黎恩旺麻将、扑克、牌九……什么都玩,很快就没了积蓄。

“他最后走上这条路,真是一场悲剧。”张显说。

警方:或治安拘留15日

此前有目击者称,黎恩旺在大闹四环路时曾砸坏公交站牌和某公司门禁系统。

据一位未透露姓名的警官表示,“在未伤人、未破坏公私财产的前提下,这名‘内裤男’很可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15日的拘留。”这名警官强调,“要建立在并未伤人和损害公私财产的前提下。”

(报料人:张先生;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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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维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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