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为何难产
2007年10月31日 22:00南方周末 】 【打印共有评论0

时间:2007年10月31日

这个法主要是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而不是授予政府权力

一旦行政强制法出台如此场面或将成为历史CFP/图

在中国立法史上,行政强制法将被打上一个“命运多舛”的标签。

10月24日,尘封近两年的行政强制法草案再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按照立法法规定,如果搁置审议满两年,法律案将会成为废案。

一审之后沉寂将近两年,学界始料未及。

按照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的预计,该草案在本届人大出台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如果应的预言准确,那将意味着,行政强制法从起草到出台至少跨越了三届人大。

2006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曾信心十足地对媒体表示,该法有望在2006年上半年出台。“许可法那么难2003年都能通过,强制法应该有这样的机会吧?前两部法律(记者注: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对于行政权力的约束难度可不亚于行政强制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仍记得2006年1月26日这天,他组织人员撰写的建议寄往人大法工委。当时在他看来,2006年底出台没有问题。

显然漫长的现实考验着这些行政法学者的耐心。

“老百姓说,我们还被强制得不够吗?”

71岁的应松年参与了法案从起草到两次审议的全过程。他连续担任两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另一个鲜为人知的重要身份是“行政立法研究组”副组长。

1999年3月,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式启动行政强制法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作为人大法工委领导下的“民间机构”,行政立法研究组与立法进程紧密联系。二十多年间中国行政法律体系从几乎空白到渐成体系,这群特殊的学者功不可没。

十五大之后,行政许可法、行政收费法、行政强制法都进入九届人大的立法规划,与已经通过的行政处罚法一起,被认为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最重要四部法律。

2003年行政许可法顺利通过,尽管已经“加快制定”,行政强制法虽然1999年就有立法意愿,但也是2002年才形成征求意见稿,三年后终于第一次提交审议。

应松年则将行政强制比喻成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用得不好会伤害老百姓。”在二审中,他发言时就提到了在北京海淀区,因暴力抗法导致小贩杀死城管队长的惨剧。除此,因行政强制导致的典型冲突还有拆迁和征地。

多数公众对“强制”二字心生恐惧,也因而对这部法律产生本能抗拒。有学者认为公众对此法的误解也构成了此法停滞的原因之一。“老百姓说,我们还被强制得不够吗?”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听到了这样的民间声音。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曾解释强制法的作用是治“乱”和治“软”。一方面,“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执法不力,对有些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

这段表达极好地总结了“行政强制法”的“分裂与平衡”的法理特点,另一方面也暗含了此法的立法难度。

2005年8月,信春鹰的这番表达曾被理解为强制法即要立法通过的信号。

“后来我知道反对的力量还是很强,”应松年说,“有人主张应该给行政机关更多的设定权,让他们直接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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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永通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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