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疫苗成为健康代名词
2010年03月22日 15:47上海金融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人保财险早在2005年就推出国内首款免疫接种责任保险,如果免疫接种单位投保了该产品,其医疗卫生人员在为受种者接种疫苗过程中,因过失造成受种者人身伤亡,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受害者的经济赔偿责任。另外,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该产品的附加疫苗失效责任保险,受种者在接种质量合格的疫苗后,仍然患该疫苗所预防的疾病,导致受种者身体受损或死亡,保险公司仍然负责赔偿,但是遗憾的是,至今此款产品的投保率几近为零。

卫生方面的专家表示,除了加强医疗机构的保险意识外,建立一个完善的可实施的可持续的疫苗接种赔偿制度更是非常必要。美国方面的做法或许值得借鉴,1988年10月1日,美国国会通过并实施《疫苗伤害赔偿程序》,通过这个程序,无论是个人接种还是群体接种,只要怀疑自身(或被监护人)在接种疫苗后受到伤害,则可以申请疫苗伤害救济。但是,如果受害者正进行民事诉讼,或者已经通过民事诉讼从生产者或者免疫接种服务提供者那里得到赔偿,则不能申请救济。就是说受害者不能同时享受两种赔偿。其中,由疫苗导致死亡可获得的赔偿:一次性给予死者遗产继承人25万美元。

疫苗接种行为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安全是第一位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健全疫苗伤害赔偿制度,与此同时,大力推行疫苗保险,使疫苗真正成为“健康”的代名词。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徐静   编辑: 张恒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