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黎强律师的人
可爱并错误着

122

2009.11.09

 
 

近日,刑法界权威赵长青老教授因为为重庆“黑老大”黎强做辩护律师而遭到部分网友猛烈炮轰,并被冠之以“黑社会的狗头军师”的称号。网友们的骂人理由很充分,然而实际上都只是泄愤的借口。

骂人的网友很可爱,他们有强烈的正义感。然而很不幸,他们的判断居然犯了常识性的错误。

 
 

加入收藏 rss订阅 进入评论首页

网友骂黎强律师是“狗头军师”的“依据”很多

网友们抨击赵长青律师的理由很多很多,然而最要命的的他居然为“黑老大”做辩护,而且做的是黎强不是黑老大的辩护。这个确实是让很多以“良心”定是非的网友愤懑不堪…

他的当事人黎强是“黑老大”

10月26日上午9点半,重庆,广为关注的“红顶商人”黎强案在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5岁的赵长青站在法庭上为黎强辩护,这让很多圈内人感到吃惊。在中国的刑法界,赵长青是受人尊敬的泰斗级人物。他曾参与1997年刑法的修订,正是在这次修订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首次写入刑法。他本人也是黑社会问题的权威研究者。早已退休多年,“不缺名也不缺钱”的赵长青重新出山为黎强辩护,让坊间充满了猜测…

 

 媒体称赵长青与黎父有私交

10月26日开庭时,作为律师团赵长青第一个入场,随即引起注意。老先生今年75岁,是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当地媒体记者说,他是重庆乃至全国法律界的名人。记者获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黎强的父亲在西南政法大学的食堂当厨师。赵长青这次出山,与之有点关联。

 

有网友称赵长青收了黎强的“黑钱”

赵长青以及著名律师周立太为重庆涉黑人物担任辩护律师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迅速遭到网友抨击。有网友认为他们反对打黑,并将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称作“黑社会的狗头军师”。还有网友认为,他们收了黑社会高额的律师费,赚黑心钱。

 

更因为他的辩护称黎强不是“黑老大”

赵长青指出,公诉机关共有1849件证据,但没有一组证据是证明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关于其如何组织、领导的证据也没有。如起诉书上只列举了公司成立的证据,如在工商登记成立了几家公司等,但公司成立并不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证据。此外赵长青还发现,在黎强的17次口供中,公安机关没有问过一次“你是怎么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你是怎么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赵长青相关报道

75岁教授为涉黑富豪黎强辩护 否认黑社会

10月31日晚11时12分,持续6天的黎强案庭审结束。“黑社会是有组织的犯罪,而非犯罪的组织。”在辩论阶段,黎强的辩护律师、75岁的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长青发表了一个小时的辩护意见,他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指控黎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详细]

教授回应"狗头军师"说:错判比漏抓更严重

赵长青一字一顿地对记者说:“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之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允许被告聘请律师,既是保证其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对公权力可能出现疏忽的制衡。” [详细]

赵长青——参与1997年刑法修订的法学泰斗

在中国的刑法界,赵长青是受人尊敬的泰斗级人物。他曾参与1997年刑法的修订,正是在这次修订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首次写入刑法。他本人也是黑社会问题的权威研究者。 [详细]

但是网友骂人的这些理由都太牵强

其实,网友们的以上理由基本上都不能成立。如此,能让他们对赵长青律师进行抨击的动力就只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他们对黑老大深恶痛绝的正义感,导致狠“屋”及“乌”,一个是他们缺乏基本常识…

终审判决未出之前黎强只是“黑老大”嫌疑人

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定罪,都推定为无罪。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在经法院审判定罪之前只是有犯罪的嫌疑,决非罪犯。所以在法院对黎强案宣判之前,你可以称他为“黑老大嫌疑人”,也可以叫他“疑似黑老大”,或者直接称呼他“黎强”,甚至礼貌的叫他黎强先生,但是就是不应该直接叫他“黑老大”…

 

 我们无法判断他与黎父有无私交以及私交与辩护有无直接关系

某媒体:记者获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黎强的父亲在西南政法大学的食堂当厨师。赵长青这次出山,与之有点关联。[详细]

赵长青:“其实我并不愿意参与这件事。”在他担任顾问的重庆金明律师事务所里,赵长青对记者说,他和黎强并无交情,也未打过交道,只是在他就读西南政法大学时,黎强的父亲是学校食堂的职工。“黎强被捕后,他的弟弟托学校的老教师找到了我。”赵长青说,他起初拒绝了,直到案子快开庭的前十天,才决定接手。[详细]

 

要搞清楚他收的是巨额“黑钱”还是正常律师费

“黎强被抓后,家里只剩下了他弟弟,请律师的钱是他弟弟向别人借的,因此,律所收得并不多。”赵长青说。而周立太则在博客中公布了自己的代理费。“确实收了李志刚亲戚5000元律师费,包括重庆至开县往返路费。”他说,我国律师制度从原国办所改制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除法律援助不收费外,当事人委托案件应无条件交纳律师费,因为律师与律师事务所要生存,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

 

常识:他为黎强辩护是律师的职责要求

赵长青说,法庭上,公诉方、律师和法官是一个最好的三方制衡,这样才能保证公正,而公正是司法的灵魂。而对于舆论和同行的不解,赵长青说,这是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因为普法工作没有做好,大家对律师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楚。“在法庭上,律师的职责就是依法辩护,证明自己的当事人罪轻或无罪。”

 

相关阅读:重庆打黑

黑老大黎强发家史:从食堂工人到亿万富翁

早年的黎强并不起眼,曾经在食堂煮过饭,在工厂当过电工。1996年黎强看中了班车客运市场,于是与别人合伙成立渝强公司跑运输。由于重庆地势山高坡陡,公交和班车客运是重庆市主要的交通工具…

"女赌王"谢才萍一审判18年 男宠获刑4年半

11月3日上午9:30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女黑老大谢才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102万。谢才萍包养的情人罗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20万…

涉黑80后双胞胎一审获刑17年 罚金10万

11月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张波、张涛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波、张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十万元…

重庆两涉黑案宣判 3人死刑3人死缓

10月21日上午,重庆第一、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一审法院判决认为,两起案件主要涉案人员涉及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均成立。杨天庆、刘成虎、刘钟永3人被判处死刑,简少坤、曾川、郑新3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骂人的网友很可爱,但是他们错了

道德感强烈并不是坏事。但是道德判断需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之上,也要建立在社会常识的基础只上。21世纪是法治时代,请尊重法律常识以及由法律揭露出来的事实…

大骂“狗头军师”的网友道德感很强

赵长青的严谨和周立太的激烈,都未得到公众的赞扬,两人的言论经媒体报道后,迅速遭到网友抨击。还有网友认为,他们收了黑社会高额的律师费,赚黑心钱。赵长青说,正是担心这样的误解,当初才不肯代理黎强的案子,家人和朋友也都反对他的决定。公众对黑恶势力的深恶痛绝,让这些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们身处微妙的境地。打黑中查出10余名律师涉案的事实,更加深了公众的猜测。正是这种外在压力,让很多律师不想涉入其中…

 

 但是这些网友对法律有点无知

对于种种质疑,赵长青说:“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当好辩护律师,也是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周立太想不明白,律师为被告人提供的其实也只是一种服务,“黑社会”们都开着名车,没人会去骂卖车的公司,为什么对律师就这么不能容忍。“如果今天还有人认为给黑社会打官司的人是坏人,那我只能说他无知!”

 

然而21世纪是法治的世纪

在辩护词中,周立太否定了所有检方对李志刚的指控,他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李志刚参与黑社会组织。和赵长青的观点相同,周立太也认为,法律上对“黑社会”一词有着严格的界定,“不能什么罪,都算黑社会。”“我提出这些问题,完全是出于理性,基于诚恳。”周立太说,“现在是21世纪了,凡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调查

1.你是否同意“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的说法?
同意 不同意
没想好
2.你认为律师是否该为有严重犯罪嫌疑的人做无罪或轻罪辩护?
应该,那是律师职责所在
不应该,那是助纣为虐
没想好
3.你觉得本期话题的质量如何?
很好,我将关注下一期
一般,期望能做得更好
很烂,我都不好意思说
用户信息  
学历  
 
   

抨击赵长青律师的网友们的正义感无可挑剔。然而在一个法治时代,在对法律常识做一些了解和在对事实确定之前,请不要举起你们的大棒。还记得不久前差点被我们“棒杀”的闫德利女士吗?

   
 

凤凰网资讯中心 | 编辑:子虚周
凤凰网原创专题,欢迎转载,但需注明出处。

 
往期自由谈
网友评论